教授領雙薪 應避免世代剝奪感

【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日電)國立大學教授退休後,到私立學校繼續貢獻所學,無可厚非。但所領月退俸中,屬於政府「恩給」部分應暫停,避免慷世代之慨。

許多國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任私校教書,同時領取月退俸和私校薪水,形同「雙薪」,備受各界批評。教育部日前提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擬只讓轉任私校者領4成月退俸,送到行政院時卻被刪除。

教育部主任秘書王作臺解釋,行政院認為需將公務人員、軍職人員一併考量,不能只針對教育人員,考試院及國防部沒有提出相對應的改革草案。

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退撫修法本就該軍、公、教整合,行政院沒有預作協調,反而以其他部會沒有對應草案為由,刪除教育部的提案,讓人匪夷所思。

教育部原先提案,讓轉任私校的退休教師只能領4成的月退俸,相當於教職員退休前自己繳納的部分,屬於政府「恩給」的部分則暫停給予。吳忠泰表示,這樣的作法接近全教總的主張,因為退撫制度設計中,含有「世代互助」觀念,即先挪年輕世代繳交的錢給退休世代。「領雙薪」教授不該再慷年輕世代的慨。

教育部主任秘書王作臺今天受訪時強調,社會各界對「教授領雙薪」的議題看法相當分歧,有人認為教授退休後還有「市場價值」,不該被視為罪惡,資本主義社會本就該開放自由競爭。

一位目前任教於私校的資深教授也表示,台灣大專教授的薪資水平,早已跟不上中國大陸、新加坡、香港等地。如果禁止「領雙薪」,恐怕更留不住人才。

這位教授也認為,退休後能轉任私校者,擔任的角色往往不是年輕人可以勝任,並沒有佔到缺,反而是繼續貢獻社會。如果不讓他們領月退俸,最有可能的結果是延後退休,反而對學術界的新陳代謝不利。

全教總副理事長吳忠泰建議,為了留住人才,政府可以增加一些「門檻」,例如規定到私校的薪資超過退休前公立學校薪資的6成,才將月退俸打折。

吳忠泰認為,既然目的是利用退休教授的「剩餘價值」,性質就應該是「兼職」,不能領全薪。

教授「領雙薪」的議題紛擾許久,一方面社會對高薪教職員難有好感,一方面政府又需想方設法留住人才,避免在國際競爭中佔下風。然而,折衷方法也不是沒有,月退俸打折是一個可行的方式,至少可顧及世代平衡,減少年輕一代的被剝奪感。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