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源:悠活案若有疏忽會處置

【新唐人2013年05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4日電)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表示,會與屏東縣政府、環保署針對悠活麗緻渡假村問題做明確釐清,過程中若有人員疏失,會做適當處置。

從民國88年開發至今,今年4月才送請環保署環評審查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開發案,因涉「未環評先營運」,經人檢舉後,環保署昨天宣布將轉請內政部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命令業者停止開發行為,現有違法營業區域必須停止,並依法裁罰,裁罰金額正由環保署計算。

李鴻源上午出席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成果校外展時受訪表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民國73年成立,直到91年才取得建管權,這中間與屏東縣政府的管轄權直到91年才弄清楚。

他表示,悠活麗緻渡假村的建照是屏東縣政府於民國91年前發給,大部分建築物合法;一直到95年墾丁出現許多民宿,不得不做通盤檢討,將不是違建的民宿就地合法。

李鴻源指出,悠活麗緻渡假村第1、2區當時合法,共100多間房間可以經營,但第3到6區有違建,無法就地合法;後來等其要申請時,因面積超過1公頃,依規定要申請環評。

他表示,牽涉問題複雜,包括建築物在環評法通過前就已興建等,不過,雖然法令與主管官署有改變,內政部會積極與屏東縣政府、環保署將事情做明確釐清。

李鴻源說,業者合法部分可以繼續營業,違法部分要看環評結果如何處置;因其目前違規使用,停業是必然的,至於未來如何處理,是拆除或有其他作法,會做通盤考量。若過程中有內政部人員疏忽,也會在查清楚後做適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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