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兩年條款 黨內提參選放寬

【新唐人2013年05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8日電)民進黨擬修改黨員入黨滿2年才有投票權,引發黨內雜音,民進黨中執會今天討論,將對欲加入民進黨參選者,訂特別辦法。

民進黨下午召開中執會,討論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以及解決人頭黨員問題的黨務改革方案。民進黨中央擬將黨員入黨1年可擁有選舉與被選舉權,延長為2年,引發不同意見。

會中有多名中執委反映,延長黨員選舉與被選舉權的入黨時間限制,將影響入黨意願,正值高雄市、嘉義縣等地方議會積極爭取議會過半,不希望因此而阻絕好的人才加入民進黨參選。

中執委蔡易餘認為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應放寬對入黨黨員被選舉權規定,但黨中央則擔心此舉可能會造成入黨資格反而比提名資格還嚴格的狀況,並不合理。

中執會最後決議,有關入黨黨員被選舉權規定,授權中常會研議相關辦法,提報全代會通過。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說,中執會今天還通過黨員入黨改革方案,主要在預防有意透過組織性、大規模集體入黨方式介入民進黨運作,曾參與犯罪組織或觸犯組織犯罪條例、毒品危害管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罪者不得入黨。

原本黨中央提案的排黑條款範圍,還包括檢肅流氓條例等,但中執委管碧玲認為,這是過時的法令,會中討論過後取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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