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取財 竹縣警逮嫌疑人

【新唐人2013年05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林瑞益新竹13日電)張姓嫌疑人涉嫌強押被害人,脅迫簽下本票,被害人無力償還報警。新竹縣警方循線逮捕張嫌,訊後移送法辦。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今天表示,張嫌聲稱與被害人於民國94年在台中市涉及一起竊盜案,當時被害人因未成年,請張嫌頂罪,代價是新台幣50萬元。張嫌於今年2月與另兩名男子強押被害人上車,威脅簽下50萬元的本票。

被害人則供稱,張嫌自稱是道上兄弟,以暴力脅迫,令他心生恐懼,所以簽下本票,且沒有頂罪的事情。

警方指出,被害人已付款3萬元,因無力繼續付款,所以報警,警員昨天循線到交付金錢的地點逮捕張嫌,並起出一批毒品、本票、被害人的身分證影本,借款契約書等證物。

警方訊後,全案依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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