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漁船 1遭日取締 1遭越南挾持

【新唐人2013年5月14日訊】(新唐人記者羅莉綜合報導)台灣高雄籍漁船「正昌發2號」14日因涉嫌越界作業,遭日本漁業取締船取締,已依法繳交罰金,船員並於獲釋後繼續捕魚。同一天早上,屏東縣琉球籍漁船龍旺利97號疑遭4、5艘越南不明船隻攔截,挾持約2小時,而後才被指揮離開。

繳擔保金401.6萬日圓 獲日方釋放

約48噸的「正昌發2號」漁船14日凌晨在沖繩(琉球)竹富島海域進行捕撈作業,被日本水產廳所屬的漁業取締船發現,認為這座海域屬日本專屬海域(EEZ),因此逮捕漁船船長孫居民。

據悉,這是台灣與日本自4月10日簽署漁業協議後,台灣漁船首度被取締。孫居民被日方逮捕後,坦承捕魚撈過界,在家屬將擔保金401萬6千日圓匯至駐沖繩那霸辦事處指定帳戶後,人船已於下午1時49分獲釋。漁業署長沙志一說,漁船獲釋後,已繼續執行捕魚作業。

鮪魚公會理事長謝文榮說,應該是台日關係自去年台灣捐款助日本賑災改善,加上簽署台日漁業協議,所以可以繳擔保金後獲釋。

他說明,一般民主國家扣船後進入司法程序處理,多要等到開庭、判決,並繳交判罰的款項後,才會獲釋,動輒拖1、2個月;此案擔保金算高,但法院之後判決出爐,若多繳,也會退回差額。

漁船遭越南船攔截 挾持2小時

另一方面,同一天早上5時39分,在泰國普吉島海域捕完魚欲返台的琉球籍龍旺利97號漁船,被一艘船身編號「574」的越南不明船隻攔截,當時漁船的位置在北緯11度47分、東經112度04分,南中國海的公海上。

該船船東琉球鄉長蔡天裕表示,龍旺利97號是領有國外基地作業證書的漁船,據船長指出,第1艘越南船攔截龍旺利97號後,指示漁船往越南方向行駛,跟了一段時間後離開,另一艘越南船跟上來,附近還有3、4艘相同的船。

蔡天裕說,整個過程1個多小時,船上人員未穿制服、未亮槍,只有攔下、一度要求轉向越南方向的動作,對方未登漁船,也未侵犯漁民;案發後立即通知海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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