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傳陳良宇保外就醫 唯溫家寶堅決反對

【新唐人2013年5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劉嵩綜合報導)對於陳良字保外就醫的傳聞,海外傳聞較多,不久前,大陸某大學生網站有帖稱,陳良宇已於2010年清明節後保外靜養,被安置在杭州某內部招待所,月供養開支3萬,零花錢7000。

該帖稱,據香港中資背景的媒體報導,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已經在清明節後,以“保釋靜養”(並非保外就醫,而是更為徹底,免除了刑事追訟)方式,安置在杭州的某個內部招待所,比照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待遇,每月發給零花錢7000元,按照每日公款1000元標準開支供養。

據該帖稱此事經過政治局常委和中共老人討論,只有溫家寶一人反對。如屬實,相比被判16年,關押7年不到即被保外就醫的原北京市長陳希同,陳良宇實際被關押還不到4年。

日伙食標準200 牢房也特供

2006年9月24日,依據中紀委調查報告,陳良宇被免去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擔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

2008年3月2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良宇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怠忽職守罪一案。

2008年4月11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怠忽職守罪三項罪名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陳良宇被關押在秦城監獄,服刑期間,據《鳳凰週刊》2009年6月15日的文章披露:“陳良宇在獄中享用20平方米的套間,內有單獨的洗手間,其中設有坐式馬桶和腳踏式沖水,並配有洗衣機。每日餐費達兩百元,可讀書寫作,可以不穿囚服。服刑後,陳良宇曾提出用個人的資金改善伙食,並開列所需食品單,如紅酒、桃仁等,但遭拒絕。”

陳良宇案始末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李天笑稱,陳良宇案始于江胡內鬥。胡拿下陳良宇的動因與當初江澤民拿下陳希同十分相似,都是為了殺雞儆猴,坐穩剛剛取得的老大位子。

因陳自恃有江和黃菊撐腰,後臺甚硬,公開與胡溫叫板,挑戰胡溫權威,抵制北京的宏調政策,把上海變成獨立王國。胡當然要除此出頭椽子而後快。這與陳希同當年看不起新主子江澤民,在北京 “占山為王”相似。

在動陳之前,經周正毅案,劉金寶案和社保基金案,胡已掌握江兩個兒子的涉案情況,尤其是江兩個兒子在“東八塊”土地合同詐騙以及金融詐騙的基本犯罪事實。

另外,陳良宇混跡官場20多年,居然“一路腐敗一路升遷”。江、黃菊和曾慶紅提拔和縱容陳犯罪責任難逃。

最關鍵的是,由陳案順藤摸瓜,可直接追到江澤民家屬和江本人。這把火一旦燒到,江的巨額國外存款、權色交易、賣國、迫害法輪功等罪行將顯露出來。

權衡利弊,江派實際上是與胡做了筆交易:可以同意拿陳;但打上海幫最高到陳良宇關門為止;江兩個兒子、江本人和黃菊等封存不動。同時曾以與胡聯手為條件,保存上海幫和太子党實力,待勢蓄髮。這樣,各方皆大歡喜。

李天笑博士早于2008年4月16日,陳良宇案剛剛宣判時就預言:備受矚目的陳案有了結果等於沒有,判了也等於沒判,幾年後陳就可以“保外就醫” 了。

但這正巧暗示了讓陳良宇“胡”口逃生的另一個心照不宣的目的:陳良宇包括周正毅,都是將來逮捕和審判江澤民時的活證據。

李天笑認為,陳良宇案完全是個權力鬥爭的政治案件,反映出黨內改朝換代、幫主易人的與時俱進。陳案使江胡各得其所,犧牲掉的是人民的利益。它再次證實了,党的利益永遠大於人民利益。

網友“花影老九”著“臨江仙 • 賀陳良宇同志保釋靜養”諷陳良宇杭州養老:

  党比親娘親百倍,悉心關愛孩男。
  天堂勝境度芳年。
  觀魚玩一港,印月賞三潭。
  
  華夏舞臺觀好戲,滑稽荒誕空前。
  如今真理乃童言:
  作文談理想,長大做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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