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林益世案判決不當提上訴

【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最高檢察署特偵組16日收到林益世案的正式判決書後,認定判決不當,今天提起上訴,將於上午11時召開記者會說明上訴理由。

林益世被控在民國99年間擔任立委任內,向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新台幣6300萬元,並在民國101年間索賄8300萬元未遂,遭特偵組依違背職務收賄、隱匿貪污所得、職務上行為索賄、財產來源不明4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4月30日宣判,認定林益世的影響力來自豐沛地方勢力和黨政關係,與立法委員職權無關,因此林益世的請託行為並非職務行為,所以並不構成違背職務收賄等罪。

合議庭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以公務員利用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林益世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在15日收受正式判決書,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則在16日收到正式判決書,特偵組召集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開會決議後,認定判決不當,今天正式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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