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勞教難廢 中共府院不諧

【新唐人2013年5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藍銘浩綜合報導)中共的勞教制度十分不得人心,各界廢除之聲一浪高過一浪,對當局造成了巨大的輿論壓力。有分析人士猜測今年三月的全國兩會上,人大會公佈勞教或廢或改的消息,然而,兩會並沒有該方面的提案。有香港媒體分析,李克強稱將與利益集團作斷腕之訣,但張德江掌管的「人大」已經成為最大的立法利益集團,在勞教制度廢或改問題上尤為明顯。中共府院不諧,兩人在未來四年多必然會有一次大衝突的爆發。

原公安部長孟建柱在各界對勞教制度的聲討中升任政治局委員兼中央政法委書記。1月初,孟建柱在中國政法會議上宣布,中共將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消息引起外界強烈關注,不過,很快新華網,央視和《人民日報》上的相關新聞被迅速刪除。

此前有分析人士猜測,今年3月全國兩會上,人大會公佈勞教或廢或改的消息。但事實上,兩會沒有該方面的提案。相反,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知名律師吳青在人大會上發言,聲稱「是否廢除要立法論證」,反對廢除勞教制度。

香港《爭鳴》雜誌報導認為,表面看來,完全可以按「系鈴解鈴」的方式,由權力最大的公安一家出面廢除勞教制度即可。實質上,公安雖是勞教決定機關,但勞教條例是以國務院名義上報人大、人大批准之後實行的。從勞教制度的形成的歷史來看,它是黨權橫行的結果。1957年以全國人大名義批准實行的《關於徹底肅清反革命分子的指示》,1956年《關於各省市立即籌辦勞動教養機構的指示》。現在,若是對勞教制度全面廢除,無疑會對中共死抱不放的「黨的領導」這信條形成衝擊。

前中共人大委員長吳邦國曾稱,「社會上一些人企圖借『廢除勞教』對共產黨反攻倒算,黨的高級幹部必須通過現象看本質,警惕類似的各種不良思潮。」

他還在兩會前定調:有中共黨員身份的全國政協委員與人大代表,在兩會上對勞教制度「可以討論,不允許提案」。所謂的民主黨派也依樣畫瓢,不作該方面的提案。

《爭鳴》文章認為,現任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也在挾人大以拖延廢除勞教。

據悉,在十八大後張德江接替吳邦國出任人大委員長的方案訂下後,在人大內務司法會議上公開指責列席會議的孟建柱:「在勞教制度存廢重大是非方面立場出現偏差,陷入『激進改革』的敵對勢力圈套。」

不過,李克強仍在兩會最後的記者會上主動提到勞教制度,稱勞教制度改革方案將在年內出台。

文章分析認為,表面上張在批孟,實際上是對李克強發警告,試圖讓李放慢政府方面改革步伐(如催問人大審查備案情況),更不至於提出廢除勞教的黨內動議。而李克強面對政府機構改革的繁雜實務,難以集中精力處理政治性過強的勞教存廢問題。因此在兩會結束後答記者問時,推說勞教改革年內推出,其原來的廢除主張亦隨之放棄。

知情人士分析:李要大幅改革,張要維持舊秩序,如提「不因領導人變化及好惡而改變既定政策」,肯定在未來四年多「有一鬥,恐非惡鬥不可」。其中重要誘因是權力錯位:在黨內,李高於張;在府院,張高於李。

江時代對法輪功的勞教迫害達到頂峰

文章還稱,勞教制度是中共黨權迫害人民的血腥見證。從1957年到2011年的54年間,約有300萬人死於勞教場所。到目前,勞教場所死亡數據比三年大饑荒死亡數據的密級還高,除歷任(包括現任)政治局常委外,其他高級官員均沒權力過目相關數據。就是歷來被自由人士所推崇的胡耀邦與趙紫陽,終其一生也絕口不談該類數據。

文章特別指出,江澤民時代對法輪功學員的勞教迫害達到了歷史的頂峰。至2012年底,全國3萬餘個勞教場所關押有7萬餘「法輪功學員」,佔全部被勞教關押的19萬人的37%。從2001年至2011年,10年間,全國勞教場所約有9400餘人非正常死亡,其中「法輪功學員」佔到一半以上。

按著勞教條例,被勞教人員有信仰自由,也可以在節假日從事宗教敬拜活動。但在實際執行中,不僅勞教人員的信仰自由被剝奪,而且勞教管理當局公開宣稱「勞動教養場所嚴格執法和做好對勞教人員的灌輸洗腦工作」。

文章引述可靠消息來源指出:廣東、海南、山東、陝西四省所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非正常死亡人數均突破千人。在廣東與海南,主要原因是勞教強度過大且勞教環境惡劣;在山東與陝西,主要原因是高強度「轉化」而採取肉體折磨所致。

文章表示,由於勞教場所的執法隨意,以致於許多有勞教經歷的人稱「寧願被判刑(進監獄),也不願被勞教(進勞教所)」。對於這種現象,官方為改革勞教制度所做的調查報告亦不避諱。且不說勞教作為黨大於法的鐵證以及有多少人無辜地死於暴虐黨權之下,僅看至2012年底的勞教在押人員數據差距之大,就不難看到其中詭秘之點滴:新華社在涉及勞教制度爭議的報導中稱有19萬人,而兩會司法界代表參考的內部數據是26萬。此中有7萬人的差數,這個差數或是秘密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或是被變相延長勞改期限的人數。後者往往以「留場就業或待安置」的名義來對待,實質上哪些人仍從事條件極為惡劣的苦役並受人身監視。

而對於勞教的經濟利益,全國300餘勞教場所每年向社會提供多少勞動產品,更是與非正常死亡人數一樣的絕密數據。

文章引述大量的解教(釋放)人員口述,「每一件出口服裝上都有勞教人員的汗滴,每一具花圈上都有勞教人員的手印」。由此可以推知勞教場所主要從事勞動密集兼手工型勞作,其如襯衣的半成品(不縫扣、不貼商標)製作、喪葬品的糊裱與插制。根據不完全統計數據推測:全國300餘勞教所(不含納入其中的戒毒所)每年的產值總計在270億左右。平均每個勞教人員年產十四萬元。

文章認為,在勞教經濟利益分配方面,批准勞教的公安機關並得不到什麼好處,司法系統則不擔政治責難而實獲其益。全國人大方面則是堅決推行江澤民以勞教打擊法輪功政策,而不考慮該制度的道德性缺乏以及政府內部的利益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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