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涉貪 檢求從重量刑

【新唐人2013年08月16日訊】嘉義縣張花冠因香草藥生技園區促進民間參與投資案收賄疑雲,今天被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並向法官請求從重量刑;前縣長陳明文則發表聲明指出,偵辦、起訴,根本就是一場烏龍事件、政治辦案。

據中央社報導,起訴書指出,張花冠在立法委員任內,因嘉義縣向行政院申請「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開發案,收受廠商潘忠豪3000萬元賄款。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表示,這筆鉅款是自民國94年10月至95年10月,由潘忠豪以現金2100萬元、500萬元支票(1張)、100萬元支票(4張),分6次行賄。

檢方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洗錢防制法「掩飾或隱匿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以維官箴。

此外,同案被約談的前嘉義縣長陳明文(現任立法委員)、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景森,因事證不足,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同案被告廠商潘忠豪涉及的公司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部分,因涉及管轄權問題,將呈請移轉台中地檢署繼續偵辦。

陳明文表示,當初檢方在調查時,他就一再喊冤,表示縣府依法行政,絕對禁得起考驗,他沒拿潘忠豪一毛錢,也沒拿政治獻金,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結果證明確實是檢方搞錯了。

陳明文說,他無法理解的是,為何當時擔任縣長的他沒有被起訴,反而擔任立委的張花冠竟然有事?

並提出,農業生技園區是國家重大政策,張花冠本於職權協助縣府爭取,何罪之有?他認為整起事件是檢方烏龍辦案,為起訴而起訴,令人遺憾與不解。

張花冠今天回應表示,「起訴是意料中的事!」,這是嘉義縣八、九年前的開發案,當時她擔任立委,在立法院依法行使職權,爭取嘉縣權益,只要對嘉縣有利的都極力爭取,她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也對得起嘉義縣民,竟然遭到政治抹黑、起訴,「我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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