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表哥」楊達才 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新唐人2013年9月5日訊】(新唐人記者凱欣綜合報導)被網友稱為「表哥」的原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今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楊達才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大陸媒體報導,5日早,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楊達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受賄贓款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贓款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贓款依法沒收。

9月4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公告稱,該院定於9月5日9時30分在3號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

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2013年8月30日上午,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一審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3號法庭進行。楊達才被訴受賄25萬元,504萬元存款來源不明。

公訴方稱,楊達才家庭財產達1177余萬元,其中611余萬能夠說清來源,504余萬元無法證明來源。調查證據顯示,楊達才在擔任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期間為一家公司從安全評價乙級資質申報甲級資質過程中提供幫助,先後分三次收受賄賂25萬元。檢方對楊達才按照受賄罪與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提起公訴。

經查明,楊家歷年的收入中主要可分為薪金、投資與禮金等。其中楊家4個成員歷年工資收入為197余萬元、婚喪嫁娶的禮金收入為65萬元;楊家擁有房產4 套,兩套住房位於西安市與漢中市,楊達才支付104余萬元房款;另外1套住房為兒子結婚時,親家送給女兒的婚房;1套住房為楊達才妻子的侄子高某所有,因孫子落戶而轉到楊達才妻子名下,但未支付房款。其他還有獎金、住房公積金、部分投資餐飲、農家樂的營業收入等。

庭審中,法庭共傳喚5名證人到庭,對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作證,被告人楊達才及其辯護律師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達才所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

楊達才被網友稱為「表哥」

2012年8月26日,陝西省包茂高速安塞段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導致36人遇難。一張新聞圖片拍攝到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面帶微笑出現在事故現場, 到公眾質疑和抨擊。隨後這位「微笑局長」在不同場合佩戴多塊名牌手錶的圖片在互聯網上被廣泛轉載,被網友稱為「表哥」。

2012年8月30日,陝西省紀委對外稱,已經安排人員對楊達才進行調查,如確有違紀或腐敗問題,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012年9月1日,湖北三峽大學一在校大學生向陝西省財政廳寄送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公開楊達才2011年度的工資。

2012年9月21日,陝西省紀委發布消息稱,鑒於楊達才在「8.26」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笑臉」的不當行為和佩戴多塊名表等問題,陝西省紀委高度關注,及時進行了認真調查。

調查表明,楊達才存在嚴重違紀問題,依據有關紀律規定,經陝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經省委研究決定:撤銷楊達才陝西省第十二屆紀委委員、省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2013年2月22日,陝西省官方披露,經陝西省紀委進一步調查,楊達才在任職期間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經陝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陝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達才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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