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法治夢當醒

【新唐人2013年9月10日訊】

淨網抓人搞運動,一查法律無準繩。
兩高奉命來解釋,法界指斥違憲行。
當年鎮壓法輪功,故伎重演留笑柄。
兩高法定雙規道,合併發文法不通。
法無定罪不應抓,後補法律不適用。
信仰言論自由權,寫入憲法把你哄。
誹謗罪本自訴罪,公安濫權違法凶。
虛擬世界立法事,分明越權瞎糊弄。
兩高不過哼哈將,黨叫咋整就咋整。
想整死你沒商量,活摘展屍都成風。
誰若還做法治夢,這回真該醒一醒。
中共本性乃流氓,再抱幻想會送命。
而今天正在滅它,它拉陪葬設陷阱。
向善三退命方保,無論高低富與窮。

註:據大紀元報導,中共臨近崩盤之際,近期在網絡上發起了嚴厲打擊大V(網絡名人)、公知等的所謂「淨網運動」,據悉大陸各地抓了5百多人。正當外界紛紛質疑公安抓人的法律依據時,中共的最高法與最高檢於2013年9月9日下午召開新聞會,匆忙公佈「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 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共有十條,規定了八個方面的內容。該解釋遭到司法界專業人士的質疑和反彈。

兩高提出「網絡尋釁滋事罪」,律師們認為將刑法293條尋釁滋事罪條款中的「公共場合」擴大到虛擬的網絡空間,實際上是立新法,需要人大通過立法,兩高本身無權這樣做。其中兩高公佈司法解釋劃定:誹謗信息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轉發達500次可判刑,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構成誹謗罪。此兩高違憲司法解釋遭致巨大非議,被民間認為是「整死你沒商量」。律師認為兩高實際上是將法律淪為暴力,為公安背書。無疑將成為本世紀立法和法治的笑柄。

廣東有律師事務所仗義執言公開質問:「現在出解釋,之前憑的什麼抓人?」還有人分析提出質疑道:「誹謗罪屬於自訴案件範疇。按照兩高的介紹,微博謠言屬於誹謗言論,公安機關無權自行逮捕相關個人,除非有人起訴。可是為什麼接二連三的發生公安機關濫用職權呢?」

還有北京人說,真黑。誹謗罪不是自訴罪嗎?怎麼跟轉發有關了。也有媒體人質疑表示,注意:如果根據上文司法解釋所述,該犯罪行為的犯罪客體是「他人的名譽權」,即公民個人名譽權。而不是其它政府信息和社會重大事件信息知情權。因此,是不是很多地方法制部門在濫用公權,非法抓人?

微博上《新浪頭條》、《人民日報》、《央視》等官方微博轉發兩高的司法規定時,乾脆都屏蔽了轉評功能,顯示轉評內容無法查看。而僅有的一些評論也大多是五毛黨的清一色稱好。有評論認為中共面臨崩潰前恐懼到了極點,天要其亡必先讓其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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