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學生」訴訟第一案二審 羅茜及律師退庭抗議

【新唐人2013年11月5日訊】湖南邵陽曾參加「八九民運」的「六四學生」羅茜司法考試通過後,因「政治背景」被湖南司法廳取消考試成績;羅茜就此提起行政訴訟。由於中共當局對和「六四」相關的訴訟幾乎不予受理,因此外界稱羅茜的行政訴案為「八九人士」訴訟第一案。一審敗訴后羅茜再上訴,11月4日二審開庭,羅茜及律師唐吉田抗議法院違法,憤而退庭。

「只配合合法的法庭和法官」

據《德國之聲》報導,羅茜在2012年中國司法考試中順利通過,按法律規定可以獲得A級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湖南司法廳因其「參加過八九民運」、「被判過刑」為由取消其律考成績,羅茜認為當局對他進行政治迫害,遂對湖南司法廳提起行政訴訟。今年8月該案在湖南長沙芙蓉區法院開庭,法院判羅茜敗訴,羅茜當庭抗議並表示將上訴到底。

二審11月4日在長沙市中院開庭。據羅茜和其代理律師唐吉田向《德國之聲》介紹的二審開庭情況顯示,二審法院開庭前及開庭后,羅茜及律師向長沙中院提出對一審法官枉法裁判的控告、要求調取新寧國保人員曾作出的對羅茜的證詞,另外二審法院沒有對湖南司法廳出庭人員進行調查,存在和被控訴方的利益關係,因此羅茜提出審判長應迴避等要求都被法庭拒絕,兩人還被逐出法庭。

該院一行政庭庭長勸解后,羅茜和唐吉田重新回到二審法庭,法院又試圖更改庭審為書面審理,羅茜以退庭的方式表示抗議。

唐吉田認為,長沙市中院存在程序嚴重違法之處,因此已喪失主持法律審理的資格,退出這樣一個法庭,因為再做下去沒有意義。長沙市中院公然違法還不糾正,反而以逐出法庭或書面審理的方式威脅上訴方,實際上法庭已經站到了被上訴人一方。

唐吉田表示,從形式到內容看不到法庭公正的跡象,我們的退出表明一種立場——「只配合合法的法庭和法官」,至於結果並不重要了。

唐吉田也認為,像羅茜訴湖南司法廳這樣的行政案背後有政法委等權力部門定下基調,再透過法院的程序來給出既定的結果,而法院連表面上的司法程序都不願意再維持。

政治迫害

現年44歲的羅茜在1989年時為中國人民大學學生代表,曾參加「天安門遊行和絕食抗議」。「六四事件」后他被判監入獄,出獄后曾逃至海外。歸國后被中國公安部監控在其故鄉所在的湖南新寧縣金石鎮一所中學做校工。

據悉,羅茜在2012年的中國司法考試中獲得通過,就在羅茜等待下發資格證書的過程中,邵陽司法局電話告知他說:他以前有政治問題並提到他的身份,取消成績是上面的意思,羅茜在電話中還被告知他隱瞞被判刑的事實。

羅茜表示,他從未隱瞞他的身份及經歷,參加司法考試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且他已經獲得報考資格、成績也是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聯合證可的,如果中共繼續以政治歷史為由來阻止他依法獲得律考資格,這是典型的政治迫害。

截止目前,中共當局對和「六四」相關的訴訟幾乎不予受理,2009年以丁子霖為代表的「天安門母親」,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提交訴訟請求被當局予以拒絕。四川「六四難屬」唐德英經歷17年的上訪之後於2006年獲得經濟賠償7萬元,附加條件為不得再進行上訴。因此外界稱羅茜的行政訴案為「八九人士」訴訟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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