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灰色地帶隱現 多名媒體人被抓

【新唐人2013年11月24日訊】(新唐人記者李劍綜合報導)大陸媒體相繼曝光新聞從業人員違紀違法案件。繼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抓后戲劇性地承認受賄后,11月中旬,三名浙江財經記者在杭州法院以「受賄罪」罪等罪名受審。近幾天再次傳出多名媒體人被抓的消息。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從北京業界了解的信息,北京《京華時報》的汽車版編輯楊某,8月下旬被警方帶走之後,一直被羈押,是否已被批捕還不清楚。同時被抓的,可能還有北京其他幾家都市報的汽車行業報道方面的記者編輯。

而牽扯出他們的,可能是為他們報道的汽車公司提供服務的公關代理公司。

楊某從業的《京華時報》,原是《人民日報》子報(后划轉北京市宣),創辦團隊包括了《南方周末》編委朱德付等一群南方媒體人。該報創刊早於《新京報》,雖未像後者一般經歷多次政治人事風波,但與京城原有的《北京晚报》等相比,仍算是銳氣有加,經常有重大調查報道刊發,市場表現也算不錯。

楊某涉嫌的案情,其實在產經記者圈內,尤其是關注報道汽車行業的記者圈內早有流傳。據說是警方從常年與其打交道的公關公司處,查獲了雙方經濟往來的賬單。這一手法,可以從11月開庭的杭州三記者受賄案中窺見端倪。

杭州三記者被查

11月12日上午,三名記者因涉嫌非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受賄罪,在杭州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據《財新網》報導,三名被告人分別為《今日早報》經濟中心副主任金某某、《都市快報》財經證券部主任朱某、《每日商報》經濟部首席記者樓某某(女)。其中,金某某的涉嫌受賄金額高達332萬余元。樓某某金額最少,涉嫌受賄80萬元。

報導稱,這一醜聞爆發於2013年6月,最先是《今日早報》的金某某被抓。之後牽出其他一干人。據稱,此事牽扯麵很廣,涉及媒體人、公關公司者眾。此案開庭,僅是這一醜聞進入司法審判的開端。

10月份,大陸《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揭發上市公司中聯重科內幕遭跨省刑拘,引發國際媒體的關注。《新快報》也因此在頭條刊出「請放人」「再請放人」的消息。

陳永洲「認罪」

10月26日央視《朝聞天下》播出陳永洲「認罪」畫面,陳永洲承認受賄50萬,事後《新快報》和中國記者協會相繼反水,刊發致歉聲明。

从央視播出的「認罪視頻」中大陸民眾發現,陳永洲的脖子有詭異血痕,明顯被人使用鐵絲或者繩索勒過,引起民眾廣泛質疑湖南警察對陳永洲曾嚴刑逼供。

一位媒體同行告訴《法廣》,最近一年針對新聞行業的經濟問題的整治中,目前累計已有200多名記者被抓,不過這一消息尚未得到中共的證實。

有償報導盛行

香港《明報》報導說,有記者認為,財經版記者「油水」多,是上市公司、基金公司的行賄重點,也比較容易受到誘惑。

而一些報紙的「經營類版面」更容易成為一些需要宣傳的公司的目標,軟性稿件中混入「有償新聞」,更易出事。

《新世紀》周刊曾以《IPO有償沉默》報道,中國企業IPO過程中,媒體檢視甚至圍攻等待上市的公司,並由專業的財經公關分享利益的亂象。

報道說,部分媒體的「有償沉默」,已經成為當前新股首次發行(IPO)過程中的一個普遍現象,形成了一條達到每年數十億元規模的灰色產業鏈,催生了一批以此為生的中介機構。

《法廣》指出,在品牌公關領域,再強勢的品牌,也都需要公關代理公司的協助。原因首先是迴避法律風險,其次,在複雜的中國,應付種種的品牌危機,的確是需要某種專業技能。

一般來說,中國報社的房產汽車,以及整個經濟報道部門,除了少數幾家精英媒體外,往往都允許記者和編輯收取公關公司的從數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車馬費,很多報社也在考核中將其視為記者合理收入的一部分。

某中央級媒體跑口記者說,甚至公安部、最高法院、司法部等都曾向到場發布會的記者發放數百元的車馬費。

一個常見的做法是,很多公關公司為了鼓勵編輯記者採用該公司服務品牌的稿件,則從編輯處獲取了卡號,以每篇稿件數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標準,向其發放「稿酬」。

一位律師告訴《法廣》,按照中共的法律,對這些媒體人「一抓一個準」。

中共法律規定,受賄5000元为為刑點,可立案,不過,對於動輒貪腐幾千萬上億的貪腐官員也有可能不立案,對於中共現成的條文歷歷,難以辯解。

有評論指出,這個規定可以中共全體官員,以及公司、企業的多數的工作人員統統「請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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