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發展私企必須變更憲法

【新唐人2014年1月16日訊】中國私企紛紛將資金轉移海外,有的全家移民,勢頭有增無減。這是因為當局仍堅持「 消滅私有制」 「消滅剝削」的目標,搞國進民退;私企怕被共產、被掠奪。振興中國經濟必須促進私企發展,推動私有化。

(一)私企獲利後向外轉移資金 積極移民

我認識幾個民企老闆,有的全家移民,有的正在向國外轉移資金。不少業主在國外安家,在國內賺錢被稱為「裸商」。

據海外報導:「數百萬中國企業主都試圖從自己的企業中抽資,然後將資金轉移到美國、加拿大或者歐洲。他們擔心中國政府在遭遇危急情況時,不尊重他們的財產所有權」。
(注一)「目前中國富人在海外有大約有6580億美元的資產。有人估計未來三年中國人的海外投資預計會翻番。」
(注二)「在加拿大邊境繳獲的現金中,中國人的現金占59%。」
(注三)據社科院2010年《全球政治與安全》報告顯示,中國正在成為世界上最大移民輸出國,目前約有4500萬華人散居世界各地,流失的精英數量居世界首位。

(二)私企為何在國內缺乏信心和安全感?

從歷史上看,中共當局一直把資本家、資產階級視為剝削階級、異己的力量、革命的物件。前些年剛出現私人企業時,他們的車牌是黑色的,與國企截然不同。中共官員歧視、排擠私企,眾所周知。

上世紀1949年前後,我家住上海虯江路,王姓鄰居是私人企業的高管,獨住一個二層小樓,家中生活富裕。中共進城後,在私企建立黨組織、工會。開始時對他表示尊重,不久開展「三反」、「五反」他受到衝擊。公私合營後他一度成了資方代表,在黨組織的擠壓下他只得靠邊站,最後窮困潦倒,被迫離開上海回老家山東榮成當農民去了。

五十年代初,我我在上海充分體會了,中共領導的「社會改造運動」的威力。報紙上充滿「到底啥人養活了啥人?」的大討論,因為中共已經掌控了全部媒體,所以結論很一致:是工人養活了資本家,資本家是剝削者、寄生蟲,光榮屬於體力勞動者,共產黨、共青團是先進組織,於是大家爭當先進。學生在課堂上聽到的全是是這套理論。青年人首先「覺悟」,回家做父母工作,很多業主在輿論、家庭的壓力下只得跟上潮流,把資產交給了政府。

中共通過「公私合營」把全國所有私人企業,包括土地、房產、資金全都收歸國有,把私營全部變成國營。為了穩定,當局開始答應給業主按年發定息,很快食言而肥,停止發放定息,資本家成了批判對象,中共用騙局掠奪了他們的產業。資本家的這段辛酸史,現在大陸沒人能夠公開發表記述,評論,甚至文藝作品都不寫這一段。因為中國現在的的出版業、媒體、文藝界全由中共宣傳部領導。

這種掠奪、搶劫行為一直被當局說成是社會主義革命(改造),是中共的「光榮」,這樣的「光榮史」現在還清清楚楚寫在大學、中學的教科書中。前幾天當局聲明,不能否定建國前三十年,「公私合營」當然不能否定。

(三)21世紀的國進民退

進入21世紀,中國經濟又出現了一次「國進民退」。國有企業擠垮了不少的民營企業,這實際上是五十年代「公私合營」的翻版。只是更加隱蔽而已,說明當局對私營企業仍然保持對立的情緒,保持著最終消滅私有制的追求。

回顧歷史,觀察現實,私營企業家智商並不低,他們自然會想到,當局是否會再次發動「社會主義改造」,再搞「公私合營」,掠奪他們的財產。於是,三十六計走為上,把資金向海外轉移,開始移民。 發展中國經濟應該厘清歷史,還給民眾真相。

(四)發展私營企業,必須變動憲法,推行私有化

私企的外逃,必然阻礙中國經濟成長。經濟發展離不開二個要素:一是人力資源,二是資金。現在這兩項都在外逃,當局如果不改弦更張,大陸經濟不久將進入寒冷的冬天。

中國近六十多年的歷史,清晰地展示,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成千上萬的國營企業解體、破產。但是私營企業卻是蓬勃發展。這說明,私人企業,私有財產,是現代社會的基石,憲法應該給予充分地保障。中國大陸的憲法必須變動,以適應現代社會潮流,保障私人企業,安心在大陸發展產業。

中國大陸1949年後的四部憲法,都明確規定了國營(有)經濟處於領導或主導地位。(54、75、78三部憲法第六條規定領導地位,82憲法第七條規定為主導力量。)這些憲法中也論述了中國要走社會主義道路要推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就是要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最終消滅私有制。從這些論述中可以看到,中國要實現發展私營經濟必須得變動憲法。

「文革」中我因「反革命罪」被關監獄,後判刑七年。看守所讓犯人學57憲法。1978年進勞改隊,隊長給我們辦學習班,用兩周時間背誦「78憲法」,誰背不下來不就准下隊勞動。我對以上兩部憲法,越看越覺得內容荒謬,如1975憲法「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中的第一條竟是「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1977年我在看守所大著膽子,給中共中央寫了一封信:《對75憲法的幾點修改建議》(注四;底稿現存山東高級法院,並見拙著《獄中上書》香港2002年版p33),信中建議刪除75憲法「第十二條:無產階級必須對資產階級實行全面專政」,和「序言」,這個「序言」主要是闡述共產意識形態、共產黨的「光榮史」,全面肯定「文革」。

1981年11月我在勞改隊給人大常委會寫信,題目是:《78年憲法應刪除和修改的內容》和《對78年憲法的修改意見》提出了刪除憲法中個體勞動者必須是「不剝削他人」,並兩次建議刪除78憲法中關於「社會主義革命」的內容,指出「1978憲法中出現很多『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提法是不恰當的。」(注五:見本人拙著《獄中上書》2002年香港版p397,403)

現行憲法多次出現「社會主義」,這意味著仍然要堅持公有為主體,國有企業為主導,擠壓、排斥私有企業,最終消滅私有制。所以我在2010年網上發表了,《建議修憲去「社會主義」》( 注六:翻牆查《孫文廣文集》並見《逆風33年――1977年後的憲政和專政》香港2010年版p88)

最近《南方週末》發文提出修訂法律,對不同所有制財產「同等保護」提出了對憲法的修改意見,對憲法第6條和第七條提出了修改意見,認為原憲法中規定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是不妥當的,應加以修改,以體現對公有制和私有制進行同等保護。《南方週末》為了支持私營經濟而建議修改憲法,對此應該引起重視並開展廣泛的討論。(注七)

注一:美國《福布斯》2013年11月4日報導
注二:美國《消費者新聞與商業頻道》報導
注三:美國《赫芬頓郵報》報導
注四:底稿現存山東高級法院,並見拙著《獄中上書》香港2002年版p33)
注五:見本人拙著《獄中上書》2002年香港版p397,403
注六:翻牆查《孫文廣文集》並見《逆風33年――1977年後的憲政和專政》香港2010年版p88
注七:見南方週末2014年1月9日第27版

2014年1月15日于山東大學

電話:13655317356;0531-883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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