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再曝猛料 唯一成年被告發截圖「喊冤」

【新唐人2014年2月12日訊】中國紅歌王李雙江之子李天一等5人輪姦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開二審宣判后,近兩月來該案唯一成年人被告王某的律師周翠麗,認為案件受到了不公平審判持續在微博爆料案件細節。

持續半年多的李天一輪姦案隨著二審宣判已告一段落,但同案被告人王某的律師周翠麗仍然表示不服,近兩個月來,頻頻在微博中上傳有關證據,證明案情另有隱情。

2013年11月27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姦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開二審李某某案,二審維持原判,李天一被判10年監禁,法院認定5人強姦罪成立,行為系輪姦。

法院並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但同案被告人王某律師周翠麗仍然表示不服,頻頻在微博中上傳有關證據,證明案情另有隱情。去年12月8日,周翠麗在微博上在宣稱,受害人楊某是在自願的情況下進入賓館的,並且女方在車上已經發生了某種羞於啟齒的行為。

2014年1月4日,周翠麗再次在微博發布兩條疑似案發當日電梯監控視頻。視頻中,一女子被打馬賽克,律師意指其是被害人楊女士。

2月11日,周翠麗又一次在微博曬出幾張湖北大廈電梯監控錄像截圖,截圖日期正是李天一案發生2013年2月17日,疑似李某等帶楊女士離開酒吧后前往的餐廳,圖片上女子身穿黑色上衣,左手挎包,暗指女受害人當時處於「清醒狀態」。

但網友一直對周翠麗的視頻爆料證據真假存疑。

網民熱議

「不管她當時是否清醒,違背婦女意志發生性關係就是強姦!」

「還作律師呢,你對法律法規還這麼模糊。強姦不管前後的行為,只是對作為的認定,違背女人的意願的行為。」

「屢敗屢戰,鍥而不捨,這名律師執意妄為的動力源自哪裡?是讓正義主宰思維還是功利取代法度,相信她心中自由盤算。」

「律師接這種打不贏的案子就是為了出個名,不管出的是什麼名,事情過了就不應該再搞這種低俗的吸睛動作,如想翻案就應該想其他辦法。」

李天一案回放

去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子報案,稱2月17日晚被人輪姦,涉案者為某歌唱家之子李天一等人。李天一等5人在2月20日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3月7日,李天一因涉嫌強姦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3月27日,李天一案移送未成年人檢察處。

於7月8日海淀檢察院以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姦罪向法院提起公訴。7月9日,海淀區法院對該案立案審查完畢,並決定受理此案。8月28日-29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強姦案在北京海淀法院進行為期兩天的不公開審理。

9月11日上午,李家向海淀法院遞交李某某涉嫌強姦案再審申請書。9月12日,海淀法院回應駁回李家再審申請。9月26日,北京海淀區法院對被告人李天一等五人強姦案公開宣判,李天一被判10年監禁。

李天一強姦案曾引發轟動

李天一強姦案因涉嫌背後有顯赫的身份和背景,引起中國社會的普遍關注。外媒曾報導說,李天一的審判在中國引發轟動,讓公眾再一次聚焦中國富豪權勢家族的奢華生活方式,他們被普遍視為有權和腐敗。

2011年,李天一就曾因打人被警方判處收容教養一年。對於此案,李天一母親夢鴿曾咆哮法庭、一再為兒子開脫、侮辱該案受害人等言行,引起民眾公憤。

2013年李天一剛被收容教養釋放不足半年就又涉輪姦案,再次讓其父母顏面盡失。

李天一事件後,不少大陸民眾都發表各自看法。有的民眾表示,李某「重藝、缺德、失教養,在中共黨文化教育下,李某僅僅是典型,絕不是唯一」。在中國,類似李天一的「官二代」、「星二代」、「富二代」惹禍的比比皆是。

在中國,生長在有錢、有權、有勢家庭中的孩子,很多從小被父母嬌生溺愛,放任自流。「星二代」、「官二代」、「富二代」的囂張跋扈早已是司空見慣,民眾對此厭惡至極。

時事評論員黃天辰曾撰文說,李雙江與妻子夢鴿都是著名「紅歌手」,李還唱出個少將軍銜來。這樣條件的孩子,何以長大變得如此殘暴和荒淫。有道是:子不教,父之過。李天一從小被灌滿黨文化和特權思想,李雙江能教給兒子的都是中共黨文化那一套戰天鬥地、兇殘暴戾和荒淫無道的理論,中共黨文化的教育毒害了中華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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