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專家:海外資產申報需謹慎

【新唐人2014年3月12日訊】離2013年報稅期限還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很多移民朋友已經在準備報稅的各種資料,有稅務專家提醒,擁有海外資產的朋友今年報稅要特別注意海外資產申報,否則會招來不必要的麻煩,我們來看記者朱峰的報導。

資深報稅專家Sophia Sun提醒,新移民落地第二年內必須提供海外資產申報表T1135。

Sophia Sun:「比如你的稅收是電子報稅,但是你的1135表必須寄過去。」

海外資產申報表自2013年起要求的信息更加詳細,六大類資產都增加了明細,如資產所在國,一年中最高金額和年底金額,每項資產產生的收入(income)和資本利得、利差(capital gain/loss)。
海外存款:(註明銀行名稱、國名、一年中最高存款額、年底餘額、當年利息所得);外國公司股票或基金等;海外債權;海外信託受益人;海外不動產等 。只要在一年內的任何一天這六類總額超過10萬加元就要申報。

資深報稅專家Sophia Sun:「很多人誤區是以為買了美元股票就不用交稅,實際這屬於海外資產,因為你買的是美國公司的股票。」

Sophia建議,在海外擁有房產等資產的移民可以合理做計劃和避稅。

資深報稅專家Sophia Sun:「你可以在不需要申報海外資產的頭兩年,把你在國內的房子作為主要住宅,然後賣掉后在加拿大買房子,這樣就不需要繳稅。」

而且在海外出租房屋的收入也要申報。

稅務局規定,T1135表收件截止日和個人所得稅同樣是4月30號,遲交會罰款,每天罰25元最高2500元。故意不報最高罰12000元,拖延回復稅局信件最高罰24000元。

新唐人記者朱峰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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