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罪魁禍首?

【新唐人2014年4月3日訊】看了一段網友發出的3月31日晚上茂名街頭警察開槍的視頻,我無比的憤慨!那個警察端著槍向遠處對面街邊的人群開槍,他想幹什麼?!!!警察在什麼情況下才能開槍?

只有在自己或他人生命受到威脅、沒有其他辦法制止的情況下,或者是確認犯罪嫌疑人已犯下嚴重罪行正在逃跑的時候,並且開槍時要確保不會誤傷到其他人,而視頻中的情況完全不是這樣,現場並沒有誰的生命受到威脅,開槍者也不是針對特定目標射擊,而是毫無目標地亂開槍,他想幹什麼?這樣開槍會造成什麼後果?也許他不是平射,是斜著對天開槍,但那子彈也有可能變成流彈而傷到遠處的人,而槍聲只能是製造混亂。

事實上,從視頻中看,槍聲確實是現場更加混亂了。警察本來是維持秩序的,但卻用槍聲來製造恐懼、混亂,這不是搗亂嗎?不是擾亂社會秩序嗎?不是故意使事態升級、改變性質嗎? 槍聲很大,稍遠處的人也許看不到槍是怎麼射擊的,就會認為警察開槍殺人了,那麼就可能因為憤怒而做出暴力行為,這個責任誰來承擔?

歷次的公民遊行示威活動最後都出現了混亂、打砸搶現象,這是為什麼?是公民素質差嗎?不是,是當局太陰險、狡猾!公民出來遊行示威都是要求政府解決社會存在的不良問題、希望社會更好,絕不是為了使社會更亂。事實上都是當局在製造混亂、使事態升級、改變性質,當局甚至故意指使一些人搞打砸搶,然後嫁禍於遊行示威的公民,以便有借口鎮壓公民的遊行示威。這個政府比任何一個政府都要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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