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驅車挺「官員財產公佈」被拘 王全平談詳情

【新唐人2014年4月21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採訪報導)18日,中共當局對「新公民運動」的四名成員進行了宣判,丁家喜律師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同案的趙常青被判刑兩年半、李蔚和張寶成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廣東律師王全平表示,當局的判決是很邪惡的,之前他曾獨自一人駕車兩千里前往北京聲援丁家喜等公民開庭,因為車上有字,被當局刑事拘留

21日,已經回家的王全平律師表示,他是在16日晚上10點鐘出了看守所, 17日下午才回到家。

「因為丁家喜開庭,他因為要求官員公開財產被判刑,我認為這是很邪惡的,我要聲援他。」王全平講述他驅車千里到北京的原因。

據了解,4月6日王全平律師從廣東江門驅車到北京旁聽丁家喜等「新公民運動案」,因車上塗了「豈有此理要求官員公開財產也有罪?」、「歡迎人民公開財產 人民公僕就免了」、「請人民公僕不要公開財產」等諷刺標語,4月8日下午四點半,到達北京海淀區法院門口後,被警察帶走。

王全平:「我的車一到法院門口,警察就把我圍住了,把我馬上帶到了海淀區派出所的地下室,他們問是怎麼來的,和誰一起來的?你的訴求是什麼?車上的公僕兩字是什麼意思?你的表達方式不對。」

據王全平透露,因為他車上的字沒有任何反對社會、違法的語言,當時是按照行政案件處理。但是在晚上的時候,警察要採集他的指紋、血樣,被他拒絕後,當局故意說他「尋釁滋事」,把他的案件升級為刑事案件,拘留了他。

「這是亂用職權,我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有誰說把車停在那就違法,我不吵,也不鬧,我是很理性的、很文明的,沒有反對你共產黨,怎麼構成違法了,警方這樣做是很過分的,所以引起了眾多律師的抗議。」王全平氣憤道。

大陸律師界在得知王全平律師現場聲援「新公民運動」案件,只因車上有諷刺當局的字樣,而被刑拘后,上百名律師公開表示要為王全平辯護。王全平告訴《新唐人》沒有想到會有那麼多律師聲援他。

王全平:「因為這件事情,律師們被激怒了,如果再不放我出來,我相信有上千名律師都會來聲援我,因為律師群體已經是群情激憤了,所以放我了。放我出來以後,那個國保說,『再不放你,捐款就會來了。』」

王全平表示,他在被拘留後,沒有任何一名相關負責人通知過他的家屬,而且他在派出所和看守所也多次表示過要聘請律師,都未被允許。

「每一個部門都互相推諉,害怕我叫律師,警方這樣辦案非常流氓的,所以第二天開始我開始絕食。有一個管教看見我在筆錄上沒有簽名,他就用手在我腦門上敲了兩下,又踢了我兩腳。」他說。

對於丁家喜等人被判刑,王全平表示,「丁律師的行為和其他公民的行為,在公共場所拉橫幅,要求公民公開財產,這是公民言論自由的表現,他們是遵守《憲法》賦予的權力,完全是正確的,不構成違法,他們的審刑是非常邪惡的,對於這件事我看不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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