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審兩反華暴亂參與者 共判4年徒刑

【新唐人2014年5月25日訊】5月25日,越南審判兩名參與反華暴亂的參與者,兩人分別獲刑3年和1年。

越南官方媒體越通社報導,25日,越南當局公審5月13日當天抓捕的兩名暴亂分子,他們分別是周明拓(Chau Minh Tuong)和黎文嚴(Le Van Nghiem)。

報導說,周明拓在南部的平陽省參加越南人反對中國在主權爭議海域開採石油的抗議活動後,趁機在2家華人商店搶劫了一台電腦顯示器、一個無線上網路由器、一台掃描儀、兩個鼠標和一個鍵盤。

由於周明拓是被捕後才過其18周歲生日,所以案發當天,他尚未成年,只能判刑1年。

另一名受審者黎文嚴已經23周歲。他被指控在平陽省的遊行現場,向公眾煽動反華情緒,呼籲把中國人趕出越南,並帶頭試圖闖入中資公司。

另外,在警方前往維護安全時,黎文嚴帶頭阻攔警方,毀壞了一輛警車。25日,他被判刑3年。

讓海外人士感到不適的是,越南當局要求公審時,兩名嫌犯的家人必須到場,並表明其身份,以讓其家人感到羞恥。

5月初,中國方面在有爭議的海域開採石油,引發越南國內的大規模抗議,並在13日演變為暴力排華。從南部逐漸擴大到中部、北部,大量中資、台資企業被砸、燒,大批中國大陸人、香港人、台灣人被打。據不完全統計,有超過20名中國籍人員在暴力事件中死亡。

越南官方表示,這是近30年來最嚴重的一次排華事件,當局共抓捕了數百人,25日為第一個公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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