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玉慶否認全部指控 再次舉報曾慶紅妻侄女

【新唐人2014年6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劉旋綜合報導)19日,原廣州日報社長戴玉慶受賄案在東莞中院再次開庭。戴玉慶再次當庭舉報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涉嫌插手廣州日報社工程項目及涉嫌證券內幕交易等問題。

據大陸媒體報導,3月28日,戴玉慶受賄案在東莞中院開庭,後因戴玉慶身體不適中止。戴被控受賄人民幣250餘萬元。對於公訴機關東莞市人民檢察院的部分指控,戴玉慶當庭否認。其稱在接受廣州市紀委調查期間,迫於強大壓力而違心承認受賄。該案6月19日未當庭宣判。

戴玉慶再次舉報曾慶紅妻侄女

在法庭上,公訴方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戴玉慶在擔任廣州日報社社長期間,收受原廣州日報社廣告處副處長常勇強200萬元現金、收受原廣州日報廣告處副處長梁振鳴45萬元現金等5項受賄指控。
  
戴玉慶的律師出示證據稱,原廣州日報社廣告處副處長常勇強自稱送給戴玉慶200萬元賄款,但在常勇強被判刑後,常勇強寄給妻子的信件顯示,他本人也被廣州市紀委不公正對待,違心稱自己給戴玉慶送過錢。

19日,戴玉慶再度在庭審中多次提出,他被控受賄,是因為自己曾多次抵制當時的上級主管領導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社大樓建設、粵傳媒重組等項目,故而招致後來的打擊報復。

戴玉慶庭審中翻供 當庭舉報王曉玲

財新網報導披露,戴玉慶在3月28日庭審中翻供,稱因迫於廣州市紀委壓力而承認受賄行為,他稱起訴書中自己的供述內容是「完全不屬實」的。因為這是有關工作人員把一份電腦列印好的供詞,交給他要求他親筆抄錄的。

戴玉慶當庭檢舉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在2007年7月起擔任廣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時,試圖干預廣州日報經營業務。例如介紹親屬插手當時擬建工程報業大廈項目。他認為,正是自己曾多次抵制上級干預業務正常開展,故而招致後來的打擊報復。

王曉玲靠曾慶紅竄升

早前有報導稱,王曉玲自1990年起進入深圳仕途,從一名工商局開發區分局辦公室主任一路升遷,2003年升為廣州副市長,2007年6月兼任宣傳部部長,掌管廣州的意識形態。2011年12月兼任市紀委書記。她任職宣傳部部長期間,《廣州日報》原社長戴玉慶與其是上下級關係。

多家媒體引述知情人士透露,王曉玲靠裙帶關係從護士變身宣傳部長,又毫不掩飾甚至炫耀和曾慶紅的關係。雖然她的履歷是博士畢業,但連開會材料都不會寫,某次開會在台上發言,念報告時,念著念著突然冒一句:「這句子寫得這麼長,怎麼讀啊!」被傳為笑談。

早前財新網報導稱,戴玉慶妻子楊蘭凌已於2013年年底對王曉玲進行實名舉報,舉報內容涵蓋基建工程、經營管理等多個領域,其中一個事例涉及資本運作。

據舉報描述:王曉玲的親戚徐鵬在2010年上半年提前建倉,他動用1.2億元人民幣,在二級市場收購粵傳媒1,400萬余股。徐的妻子錢珏則動用資金人民幣2,400餘萬元,購入270餘萬股。

廣東傳媒復牌後,連續10日漲停。上述兩人將股票悉數賣出,獲利7,000餘萬元。而廣東傳媒公開披露資料與舉報中描述的交易過程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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