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守所內收到管教紙條:承認殺人給你20萬

【新唐人2014年7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鍾離述綜合報導)中國山西省一名在證據不足情況下被數次開庭、判處死刑的農民李長有,曾在獄中接到警察遞來誘供紙條。现在案發已经10年,仍不能明晰。日前,該案情被媒體曝光,引發網民对中共公檢法司亂象的谴责和質疑。

據陸媒19日報導,2004年10月13日,李長有12歲的妻弟小凱(化名)在學校失蹤。

据報導,当时有三人涉嫌殺人:李長有、李軍義和董強。(报导未涉及三人之间具體關係)。

李長有稱,2004年10月12日晚上,喝完酒後,李軍義和董強同騎一輛摩托替其送妻弟去學校,路上把小凱摔了。李軍義10月13日告訴他:「人我給扔到水庫裏了。」而董強告訴他,人扔在大學城附近的一口枯井裏。

但蹊蹺的是,李長有一再謊稱小凱被綁架,欺騙妻子和岳母。

2004年10月20日,李長有被翼城警方帶走,按李長有的供述從井裏撈出了小凱的屍體。

根據李長有的供述,警方將李軍義和董強抓獲,倆人則稱是李長有要求倆人幫忙殺了小凱,並將屍體扔到了井裏。

報導稱,李長有因受不了折磨,被抓後第三天認了罪。李長有對辯護律師說:「他們打我,一天一夜不讓我穿衣服,凍得我幾乎失去知覺。」

最後,檢方只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李長有提起公訴,以證據不足為由將李軍義和董強免予起訴。

檢方起訴書指控:2004年10月12日23時許,李長有將小凱帶至翼城縣西上衛村麥田內一廢棄的枯井旁,用手掐住小凱的脖子,在小凱瀕死過程中又用石頭砸其頭部,致小凱死亡後將屍體扔進枯井內蓋上石板後逃離。李長有殺害小凱的動機是因為小凱告他與妻子吵架,懷恨在心。

2005年10月14日至2013年7月,因證據不足,經曆7次開庭,二次被判死刑、二次被判死緩,但李長有仍然堅稱無罪上訴,等待終審判決。

2013年9月8日一早,一名獄警從監號裏將李長有叫出來,在值班室門口給了李長有一張紙條,讓他寫自供信,承認是自己一個人殺的人,無論怎麼判刑,都不上訴。

紙條上寫道:「哥,你過的好嗎?我知道這幾年受苦了,你的爸媽不用操心了,我就管了,你已坐下快十年了,再用不了九年就出來了,我和他已成家,就不要說我了吧,不過放心我們會一人給你十萬元,做點心意……求你放過我們吧!弟:軍義。」

在同監室人員的幫助下,李長有躲過獄警,把紙條上交監獄高層,最後上遞到山西省高院。

後來,遞紙條獄警被記過處分。但是,由於李軍義不配合,中共山西省高院不能鑒定確定紙條是否是李軍義所寫,案件仍然懸而不決。

目前,李長有仍被羈押在看守所,山西省高院還未做出任何裁判。紙條上的真兇到底是誰,還是一個謎。

網友熱議

案件公布到網上,引發網友對中共公檢法司亂象的熱烈討論和質疑。

物是人非:明顯串通犯罪真兇,居然只是一個處分就了事了。

手機用戶[雲南昆明]:近十年來,為什麼我們國家總有那麼多的證據不足而判刑的呢?

手機用戶[山西太原]:無能的警察就會逼供!!希望整頓,憑證據破案!!

手機用戶[天津]:關鍵點出來了,筆跡鑒定不配合。傳紙條的教管呢?一個明顯的突破口,警察們幹什麼呢?

遼城漢節2011[天津]:讓那個管教說出是誰給的字條不就完了嗎?如果說不清楚,那明顯管教有幫凶之嫌。當地警方如此弱智,實在令人汗顏。

手機用戶[廣東汕頭]:李軍義和董強倆人則稱是李長有要求倆人幫忙殺了小凱,並將屍體扔到了井裡。。。以證據不足為由將李軍義和董強免予起訴。無語他們自己都承認殺人了,最後居然啥事沒有,怎麼也要查清楚啊!!

手機用戶[江西南昌]:公安刑訊逼供是否要負責?

手機用戶[天津]:法制國家?這個國家真讓人失望,納稅人的錢就養著這麼一群東西!

手機用戶[湖北]:惡共是自人類以來規模最大,組織最嚴密,手段最毒辣,思想最邪惡,欺騙性最強,危害最嚴重,後果最可怕的反人類,反社會的恐怖組織,它的誕生是人類的一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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