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訊問連17小時 張顯耀無保請回

【新唐人2014年08月29日訊】北檢偵辦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昨天首度以偵字案被告身份傳喚,還把人帶到大直豪宅搜索,一整天下來偵訊長達17小時,訊後請回,張顯耀這次面對媒體轉趨低調,不再像之前大聲喊冤,他的秘書、助理和司機也遭到傳喚,檢調懷疑,有人幫忙交付機密公文給臺商,再轉給國臺辦。

結束兩輪訊問,17小時偵查庭攻防,張顯耀不須聲押也不必付保釋金就能離開。

臺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認為原先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已經足以確保張姓被告未來到庭應訊,以及整個偵查程序的後續查證進行,目前尚無再做其他強制處分之必要性。」

雖然是訊後請回,但張顯耀臉上藏不住的疲憊,還有點強顏歡笑,洩密案爆發後,兩度到北檢應訊,第一次有備而來,第二次被動接招,情勢扭轉,對外炮火也差很大。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洩漏談判底線啦,或著是有公文的外洩等等,以上這些完全不是事實。」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庭訊期間的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我就不方便在這裡透露。」

北檢28日先傳喚張顯耀,再帶著他前往大直豪宅搜索,目前掌握疑似外洩30件機密公文、2件極機密、4件機密,觸犯國家機密保護法,可判刑1到7年,其餘24件屬於一般公文洩密,觸犯刑法洩密罪,最重可判3年;其中機密公文部分,涉嫌交付兩岸航權分配和APEC內容給臺商,再轉交給國臺辦。

其中一位涉嫌幫忙轉交公文的人,就是張顯耀女秘書張素玲,也是他最信任的得力助手,另一位則是他的助理陳宏義,就連張顯耀的司機也被傳喚作證,三人訊後請回,洩密案約談對像越查越廣,預計下一步也會傳喚陸委會主委王郁琦。

新唐人亞太電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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