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警路查分心駕駛 概念混淆者多

自卑詩省二零一零年立法不允許在駕駛時使用手機等多媒體裝置至今,已經有四年的時間了,但是從周四溫哥華警方上路檢查的結果不難看出,許多司機對這方面法規的概念還是有些混淆不清,覺得自己沒做錯什麼,怎麽就被警察開了罰單呢。

您在開車的時候來短信了,該怎麽?
周四溫市警方加強了對駕駛中使用手機的檢查力度,這位年輕人被警方攔了下來。
司機 警察說我開車拿電話讓我靠邊停 但是我用的是(車上的)藍牙系統
溫警員 Toews 另一位警員看到他開車的時候右手拿著電話 我替同事給這位司機開罰單
而這位女士被警方看到她駕駛時正在看手機。
司機 沒人告訴我們不打電話 連拿在手裡不行
雖然從一零開始,卑詩省就立法不能在駕駛中使用手機,但是從剛才的情況來看,很多人對立法中的概念還不是很清晰。
警方表示,以下的情況會被開一百六十七加幣的罰單。
開車時手裡拿著電子通訊裝置或查閱信息,或操作裝置上的按鍵,或對著通訊裝置講話
但是如果您不僅查閱並且輸入信息,除了這一百六十七加幣的罰款,還會被扣三分。
至於法規中提到的免提裝置並不是我們所想的手機免提擴音功能,而只是一鍵式操作的藍牙耳機或車載系統,必須要避免用手來操作電子通訊裝置。
同一天卑詩保險局也發布了新的公益廣告,提醒司機們不要在開車的時候使用手機。
ICBC道路安全主管 John Dickson 從全國的研究數據來看 卑詩省駕駛時用手機人數是全國最高的
據卑詩保險局的數據統計,平均每年全省有八十八人因為分心駕駛而喪生,單低陸平原地區就有三十人。東部的安省更在今年早些時候將分心駕駛的罰款額度從六十到五百加幣漲到了三百到一千,並扣三分。

新唐人記者 呂妍茜 溫哥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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