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悔之:劉鐵男為何不用剃光頭穿囚服

同一個中國的同一天,同一個央視的同一個新聞頻道,兩個犯罪嫌疑人在螢幕的亮相,卻曝出兩個絕然不同的、令人驚訝的畫面:深圳快播科技CEO王欣出現了,穿上有明顯標記的囚服,剃個精光的犯人頭,一副蔫頭耷腦神態;原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出現了,卻留著大背頭,身著西裝,「黨和國家領導人」之風韻仍依稀可見!

近十多年間,「人民公僕」陳希同、陳良宇、田鳳山、劉方仁、劉志軍、薄熙來等落網出庭之時,無一不是留長髮、穿戴十分體面;而「失足人民」出現在法庭或公眾場所時,卻無一能享受如此「處遇」。如此現象,不由得想起「文革」時一句名言:「透過現象看本質」——從落網的「人民公僕」與「失足人民」懸殊極大的「處遇」中,折射出兩個不容忽視的制度陋習:一、中國的特權觀念是何其根深蒂固,特權現象無處不在;二、普羅大眾的Human Rights是何其不受尊重!對此,太多如假包換的「人民」——線民,或感困惑,或感無奈,或表憤怒:全世界人民都知道的「特供」不說也罷,現實中無所不在的特權也罷,進八寶山也要講級別也罷,跌落為「人民的敵人」了,也要比失足的「人民」高一等!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特權意識和制度,早在物質生活極為艱難的革命年代就存在了:從1940年的延安開始,部長以上的領導幹部或相當於部長的幹部,或有十年以上的黨員,享受「小灶」待遇;主要科長(縣委主要領導)或相當於主要科長的幹部(過去曾經擔任過縣級主要領導者),有七年以上黨齡者,則享受「中灶」。而資歷達不到的小幹部和普通士兵,就理所當然吃「大灶」了……如此等等,當時就屢受延安文人的批評,只是此類批評只能在「發揚民主」時發生,一旦「集中」了,批評的聲音就無影無蹤了。王實味一類屢教不改者甚至成為反黨分子人民公敵了。

建國以後,特權意識和等級觀念更無所不在:從各種不同的食品供給制度到坐火車軟臥的規定;從領導人出席公眾場所的嚴格次序排列到住房標準;從入住高幹病房到入葬八寶山的級別,無不如此。流沙河老人就曾一針見血地指出過:「我們的‘八寶山革命公墓’分14個等級,好多老幹部臨到要死的時候,千方百計都要爭取到‘八寶山’;有些家屬還要去鬧‘我們該享受哪一級待遇’,包括訃告——人都死了它下面還要加個括弧‘相當於副廳級待遇’!真是見鬼了——都變成鬼了,還鬧啥子待遇!只有一個醜陋的民族才去搞這些事情,自己還不知道醜陋!」

最近,在《共識網》讀到著名軍旅作家劉家駒的一篇回憶錄《我經歷的朝鮮戰爭》,其中談到這樣一個讓人噓唏,令人悲傷的情節:朝鮮戰場上,團以下的幹部,就地掩埋;「團以上幹部犧牲不得就地掩埋,要拉回國葬在瀋陽的烈士陵園。」為此,常常發生這樣的現象:為了讓犧牲的團以上軍官能拉回瀋陽烈士陵園安葬,不惜冒著敵機轟炸和其他危險,以新的犧牲而為之!

所以,「只有一個醜陋的民族才去搞這些事情」並非虛言,美國的軍人墓地,不分將軍與土兵,畢一視同仁安葬的。中國人熟悉的佛蘭克林既是美國的開國元勳之一,他既是一位偉大的政治家,也是一位傑出的科學家、外交家,同時亦是出版商、印刷商、記者、作家、慈善家,然而死了之後卻只在墓碑上刻上「印刷工佛蘭克林」名字。

「人民公僕」從生老病死到犯罪後的「處遇,」無不打上特權烙印。打天下者治天下特權思想、官本位意識和封建等級觀念,深深植根於中華大地的土壤之中!所以,當今中國,不但要堅持不懈地宣導、呼籲「天賦Human Rights」觀念,還需要普及「人人生而平等」常識!」——她與自由、民主、博愛等意識同樣重要!

最後想談個題外話:線民對劉鐵男王欣「同人不同命」的困惑、無奈和憤怒,並不全在劉鐵男得到特殊待遇,因為劉鐵男得到的待遇,是文明國家應予以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正常待遇;而對王欣強行理光頭,是一種典型的執法犯法行為,且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文明管理看守所在押人犯的通知》的第二條規定:

「除本人要求外,禁止給在押人犯剃光頭,禁止剃有辱人格的髮型。看守部門應定期組織給人犯理髮、洗澡,對要求理怪髮型的人犯應予拒絕,並進行教育。」

看來,與普通民眾需要普及法律常識相比,執法者更需要進行法律常識教育!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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