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被判4年 稱出獄後仍做網銷

【新唐人2014年11月19日訊】大陸炫富女郭美美醜聞事件背後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18日被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5萬人民幣。儘管其已認罪,但網民認為,這是對網路輿論的打壓、報復。楊秀宇說,刑滿出獄後還干網路營銷。

陸媒報導,18日上午,自稱「中國第一代網路推手」的楊秀宇,被當局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5萬。其兩公司因非法經營罪被判罰金50萬元和20萬元。

朝陽法院認定,被告的兩個單位——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分別自2008年和2012年至2013年,多次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發布虛假信息服務,非法經營數額共計人民幣75萬餘元。

法院稱,作為兩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楊秀宇為4家公司有償刪帖,及有償策劃炒作「僧人船震」和「乾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等虛假網路事件 ,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法院宣判後,楊秀宇接受陸媒採訪時說:「以前,包括法院認定的事實,我作為成功的營銷經驗在大學里分享過,(這些事)並沒認為是犯罪。4年對我打擊很大,因為我的孩子很小,只有1歲多,母親70多歲……」。

楊秀宇表示,他出去後,會把對社交媒體、企業營銷宣傳的心得寫一本書。出來後,還要做網路營銷策劃,做一些常規性的,創意性低一點的。

楊秀宇遭當局報復

去年8月10日,中共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主任魯煒與十多位網路名人舉行座談交流,推出所謂七條底線等,由此掀起打擊所謂「網路謠言」的運動。北京市公安局連續抓捕了網路推手秦火火和「立二拆四」等多名網路紅人。

今年8月14日,楊秀宇被控涉嫌「非法經營」案在北京開審,中共警方指控楊秀宇以及他所在的公司,多次通過網路提供刪除信息和發布虛假信息服務,從中獲得利益,對此,楊秀宇當庭認罪。

據報導,楊秀宇在供述中稱,為了迎合部分網民的審醜趣味,開始策劃炒作郭美美、幹露露等「網路紅人」事件。

郭美美三年前因網路炫富而引起大量網民關注 ,今年8月已因參與網路賭球而被拘捕。

但許多網友認為,當局對「立二拆四」指控是對網路輿論的打壓、報復。也有網友表示,「立二拆四」被控罪,是因為他們曝光了「中國紅十字」的醜聞,揭露了中共所謂的楷模人物雷鋒造假的內幕,遭到當局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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