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蒙冤案 徐輝16年冤獄獲賠157萬元

【新唐人2014年12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姜曉文綜合報導)1998年,珠海居民徐輝被以涉嫌強姦、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2014年9月,珠海法院又以證據不足為由,改判其無罪。而16年的冤獄,徐輝僅獲得157.26萬人民幣的賠償。網友們看後表示:中國公檢法為結案了事,毀了人家一輩子,讓真兇仍逍遙法外。

大陸媒體25日報導,今年9月9日,珠海市中級法院在時隔了16年,才宣稱被告人徐輝作案的證據不充分,宣告徐輝無罪。現年56歲,做了16年冤獄的徐輝才重獲自由。

1998年8月25日清晨,在珠海市小林鎮發現一具裸體女屍,死者是被當地人稱為「小林之花」的19歲少女嚴嬋娟。其生前曾遭遇性侵害,頭部被鈍物擊打,系被繩索勒頸窒息而死。

警方為快速了結此案,利用警犬發現了第一現場—小林鎮舊稅所廚房。隨後警犬又追蹤到離現場不遠的小林鎮勞動服務站,並順著樓梯上到二樓走廊位置。就因當時的小林勞動服務站副站長徐輝住在警犬所停留的二樓,很不幸地成為警方懷疑的對象。9月17日,徐輝被警方拘捕。數日後,警方草草宣布案件告破。

據悉,在當年警方編造的案情顯示:徐輝當日見嚴娟孤身一人在夜晚外出,遂生歹念,於是趁妻子不在家、孩子熟睡,尾隨嚴娟,將其砸暈後實施強奸,而後在嚴娟醒來呼救時,因怕事情敗露而將其滅口。

媒體報導,2001年5月珠海法院認定:徐輝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但徐輝堅稱自己沒有強姦殺人,並提起上訴,可省高院駁回了徐輝的上訴請求,此後徐輝開始了漫長的申訴之路。直到2006年12月,徐輝的哥哥委託律師提出的刑事申訴材料,被寄送至最高檢申訴廳,案件才初見轉機。

據徐輝透露:身高1.7米的他出獄時只有110斤左右,他為個人申請服刑16年的經濟損失117萬元,還給他、妻子、女兒申請每人70萬元的精神賠償,總計327萬元,但法院只賠了他157.26萬,一半都不到。

網友熱議

劉陽春i:貌似中國都喜歡找「替死鬼」,倒霉的永遠都是沒關係的老百姓。

25sui的一天:16年的時間怎麼賠償。應該讓誤判的人做16年牢。

Z_支晶晶:毀了人家一輩子,怎麼彌補?

HisamU:在天朝就這樣,只要你不能證明你沒罪,那麼你就有罪,反正總得有個人在裏面獃著。

丟了大耳朵的圖圖love:機制太不完善,冤案時有發生,十幾年的時間沒有辦法彌補。

愛美的小蘿蔔:根本賠不起!

開到荼靡-virgil:那可是16年的冤獄,人生有幾個16年?

楊俊傑boy:誰來負責他的16年?他的家庭?一句有罪就判刑,一句無罪就釋放?

Xiaofang虎哥:那麼問題就來了原凶到底是誰呢?

草根百姓63:在中共的縱容下,一群酒囊飯袋辦案人員執法犯法,製造冤假錯案,任意傷及無辜、坑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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