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8年 念斌申請1500萬元國家賠償

【新唐人2014年12月26日訊】被中共當局關押長達8年的福建冤民念斌今年獲釋。12月25日,念斌家屬向媒體透露,念斌及其律師當天下午向福州市中級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福州中院賠償念斌1500多萬元人民幣的國家賠償。評論認為,冤假錯案受害者應該提出高額國家賠償,以解決中共司法不公正的問題。

福建冤民曾因涉嫌投毒案而被4次冤判死刑,經歷8年牢獄之災後,今年8月22日,被羈押在看守所的念斌終於被宣判無罪釋放。

25日,念斌的姐姐念建蘭介紹,當天下午,念斌及其律師到福州中院正式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向福州中院立案庭法官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念斌出獄後的醫療病歷及無罪判決、釋放證明等材料。

要求獲得15321605.15元人民幣的國家賠償,包括在: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及其他物質損失等,同時要求在《人民日報》、《東方早報》、《海峽都市報》、新浪網、新華網等媒體公開向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念建蘭說,福州中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員接待他們之後,一度拖延近兩個小時,「他們解釋說,賠償主體還不能確定,福建高院和福州中院都曾判念斌死刑,需要向領導請示」。最終,福州中院立案庭接收了念斌提交的國家賠償申請材料。

念斌冤案

2006年7月27日夜,念斌的鄰居3人中毒癥狀死亡,公安部門以念斌開設的小食店中的一把門鎖上檢驗出老鼠藥為線索,將其列為嫌疑人並給予逮捕。在念斌被羈押的7年時間里,2次發回重審,4次被判死刑。念斌堅持冤枉,並表示在刑訊逼供下認罪。

念建蘭一直為弟弟念斌奔走,呼籲刀下留人,今年初,念建蘭向香港專家求助鑒定。香港專家認為,當年福建公安提出對其弟弟念斌的鑒定是偽證。念斌的父親在其含冤入獄4個月後去世,其母親於2013年底離世。

2014年該案審理中,福州中院曾3次判處念斌死刑,福建省高院也有一次維持對念斌的死刑判決。今年8月22日,被羈押在看守所的念斌終於被宣判無罪釋放。

9月,福建警方重新立案,再次將念斌列為「犯罪嫌疑人」,不允許出境。念斌的命運再度引發外界關注,大量網民紛紛表示,既然念斌已被判無罪,司法機關沒有新證據,他就是一個清白的人,該國家賠償的就國家賠償,不要再折磨他了。

如今念斌獲釋已有4個月,念建蘭說,現在提出賠償請求是做了充分的準備。

《四川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對《自由亞洲電台》說,他支持念斌向有關司法機關提出高額的國家賠償申請,他認為每一個人對自己的權利被侵犯,都有權利提出賠償。

黃琦說,國家賠償數目巨大會對中國司法和行政機關產生大的壓力,使他們在處理各類案件,尤其是重大案件時更小心謹慎。不過他估計,念斌的國家賠償,當局會顧慮,最後肯定不會賠償那麼多,因為在中國大陸,有很多被判死刑,無期或關了20多年的被平反的,如果賠償太多,這些案例的人都會站出來,要求更多巨額賠償。

黃琦表示,對冤假錯案的賠償,都是以納稅人的錢來賠償受害者。中共應該健全案件問責制度,讓刻意以非法手段製造冤假錯案的公檢法人員支付受害人的高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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