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青年枉死18年 獲賠200萬死者無法生還

【新唐人2015年1月1日訊】 18年前已被槍決的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民呼格吉勒圖殺人案,日前重審做出判決無罪判決後,12月31日,內蒙古高院向呼格父母賠償兩百萬元。但這些錢並不能挽回無辜受到酷刑折磨並被冤殺的年輕生命。有媒體指出,如果真兇沒有出現,這起沉冤一樣不會被昭雪,並質問,還有多少被中共無辜濫殺的案例沒有曝光?

中共內蒙自治區高級法院12月31日宣布,向被刑訊逼供冤殺的青少年呼格吉勒圖的父母進行國家賠償205萬元人民幣。

呼格吉勒圖殺人案要追述於1996年4月9日,內蒙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18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和工友閆峰夜班休息時,聽到女廁有人呼救,當他趕到時,女子已遭奸殺身亡。

隨後,呼格吉勒圖跑到附近警亭報案,卻被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長馮志明認定是殺人兇手,在酷刑折磨取得所謂的口供後,呼格被以流氓罪、殺人罪執行死刑。

2005年,被媒體稱為「殺人惡魔」的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趙主動承認在1996年4月發生在呼市一毛家屬院公廁殺人案是其所為。

為此,呼格吉勒圖父母踏上了十多年的上訪路,為冤死的兒子到處申冤。該案引發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

但因當年主辦呼格案的馮志明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而對該案作出「特別指示」的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王智,升任內蒙古公安廳巡視員。而當年審理呼格案的檢察官、法官,不是升職,就是已退休。呼格案歷時9年才得以昭雪。

呼格吉勒圖的父母為兒子進行艱難的申冤,歷時9年後,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市民呼格吉勒圖殺人案重審後做出判決,12月15日,內蒙古高法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

12月30日,內蒙古高法就這起冤案作出國家賠償的決定,決定支付呼格的父母國家賠償金205萬元人民幣。該決定於12月31日送達。

法國廣播電台質問,但是無罪青少年呼格吉勒圖已被執行死刑18年,不能死而復生。多少錢也無法緩解他父母的心頭之痛。中國還有多少濫殺無辜的案例沒有被曝光?司法機關是否繼續製造冤案?輿論對無可挽回的死刑與司法制度進行反思。

中共體制下冤假錯案遍地

事實上,類似呼格吉勒圖殺人冤案在中國層出不窮。近年來,河南的趙作海、湖北的佘祥林、浙江的張氏叔侄等冤案的主角,相繼被無罪釋放。其中趙作海、佘祥林案,因當年被他們「殺死」的人突然「復活」而被釋放。

浙江的張氏叔侄案則是真兇落網而使冤案昭雪。曾轟動中國的「一案兩凶」聶樹斌案。日前,也被中共最高法院指令山東高法複查聶樹斌案。

1995年4月27日,21歲的河北青年聶樹斌以故意殺人、強姦婦女罪名被處死。2005年,另一案犯人王書金多次堅稱「該強姦殺人案是自己乾的」。但檢方卻以各種證據來「證明」王不是真兇,引起社會各界的嘩然。

被4次冤判死刑,經歷8年牢獄之災後,2014年8月22日,被羈押在看守所的念斌終於被宣判無罪釋放。

在呼格案再審被宣判無罪後,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打電話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表示祝賀。呼格吉勒圖的媽媽尚愛雲則鼓勵張煥枝不要放棄,堅持就有希望。

12月25日,念斌家屬透露,念斌及其律師當天下午向福州市中級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福州中院賠償念斌1500多萬元人民幣的國家賠償。評論認為,冤假錯案受害者應該提出高額國家賠償,以解決中共司法不公正的問題。

時事評論員夏小強則表示,幾十年來,中共體制下像呼格案的冤假錯案成千上萬,呼格案是由於媒體的介入被民眾得知,才有幸獲得重審。造成這些冤案的根本原因是中共的專制體製造成的,只要司法不獨立,就會繼續製造無數的冤殺案件,因此,中共體制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冤假錯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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