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眾律師強烈指責本溪司法黑暗

自2013年起,遼寧本溪發生多起大面積綁架事件,其中4.25期間綁架17名法輪功學員,7.20前夕綁架20幾名法輪功學員。「江派」打手一次又一次的精心策劃對信仰人士殘酷迫害,本溪各法院也賣力參与,增加重刑,甚至法輪功學員李純正在看守所期間被迫害致死。

大陸多位律師趕到本溪為「善良」與「人權」維權,可本溪各法院面對全世界高度關注的中國「民主,民權」問題依然執行「江派」的血腥鎮壓,肆意踐踏人權與法律,僅在2013年-2014年間就製造了30幾起重大冤假錯案。甚至僅僅因為公民王秀艷,馬玉香家中有一些法輪功書籍就被判處8年,7年的重刑。將毀滅人性的迫害持續到底。

面對世界「人權」浪潮,中國人權問題被世界各國高度關注。中國的人權問題儼然成為中國特有的「血腥名片」。各地冤假錯案頻發,黑心法官遍地,酷刑折磨越發隱蔽囂張。本溪地區對「人權」與「信仰」的迫害已然成為全國的重災區,本溪各級法院的公然違法與低劣行徑程度攀升中國之最。

2015年元月,大陸眾律師公開向全世界發聲,強烈指責遼寧本溪地區無比黑暗的司法系統,呼籲全世界持續關注本溪地區的「信仰自由」與「人權問題」。很多律師表示,「司法黑暗是造成百姓生存危機的巨大毒瘤,此毒瘤不除,『法治中國』僅僅是一句迷惑人心的政治口號。若依然放縱這些公檢法司人員肆意踐踏法律,那麼帶來的全社會的抗議聲音將會越來越多,社會問題將全面爆發,吞噬整個中國。」

1,陳建剛律師,系2013年4月25日被綁架的王秀蓮的一審律師。

備註:王秀蓮,女,50多歲,殘疾人,因習煉法輪功被判刑2年,責任法官:明山區法院法官季蘊芹。

「各位朋友們大家好:我是北京律師陳建剛,中國法律明確規定「信仰自由」。無論信仰什麼都是自由的,是國家法律保護的。但是,自從幾年前我開始接手「法輪功」案件,發現沒有一起案件具備「邪教」的條件的。

今天中國大陸的任何一起「法輪功」案件都是被強行扣上的罪名,是完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是非常嚴重的侵害人權的政治迫害!

正是人們對「法輪功」案件的漠視,給邪惡力量更大的擴展空間。現在對信仰的迫害已經蔓延到了「基督教」等信仰人士的身上。如果我們依然畏懼強權,那麼,這種迫害將發生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為了自己的信仰自由,為了人權與尊嚴,我們必須持續的抗爭。否則的話,這種無限擴張的迫害將發生在我們後代的身上。所以,堅守正義,是我們必須履行的責任。」

2,王全璋律師,系2014年6月6日被綁架的李彤的一審律師,2014年7月被綁架的趙富貴的一審律師。

備註:李彤,女,本溪市婦聯宣傳部長;趙富貴,男,40多歲;二人均因家中有」法輪功「書籍被綁架。

「所有「法輪功」案件中都有一個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對邪教宣傳品的鑒定。而這個鑒定是什麼?誰有資格來做這個鑒定?鑒定需滿足的條件是什麼?這些均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整個證據鏈是完全違法的,是殘缺的。十幾年對「法輪功」信仰人士的迫害均是出自這條明顯違法殘缺的證據鏈。中國現行的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證明「法輪功」是X教。一切罪名都是強加的人權迫害!」

3,蘭志學律師,系2013年4月25日被綁架的張枚珍的一審律師。

備註:張枚珍,女,40多歲,因習煉法輪功被判刑3年半,責任法官:明山區法院法官季蘊芹。

「中國勞教制度已經解體,但是凡是涉及到「法輪功」的案件依然在使用被廢除的勞教制度。我的當事人去半年沒見面的朋友家串門,因為朋友習煉法輪功。所以張枚珍也被綁架判刑,原因是張枚珍曾經被勞教過,這是對公民的二次迫害!

兩高的司法解釋也是完全違法的,因為在中國,立法權只有全國人大,兩高並沒有立法權。根據一個不具備立法權的單位所提出的「司法解釋」來判斷一個人有罪與否是天大的荒唐,這與「依法治國」背道而馳。所以,我建議中國司法界重新審計整個「信仰環境」,建議全國法學專家,教授廣泛討論「刑法300條」,全國人大共同推動,人權律師聯合署名,然後再兩會期間堅決取締「刑法300條」和「兩高的司法解釋」。給信仰人士應有的信仰環境,真正為『依法治國』做出有力的推動。」

4,李仲偉律師,系2013年4月25日被綁架的孫玉霞的二審律師;2014年7月被綁架的孫淑瑜的一審律師。

備註:孫玉霞,女,50多歲,因為家中有法輪功書籍被判刑3年,一審律師唐天昊,張傳力被明山區法院法官

季蘊芹強行辭退;孫淑瑜,女,60多歲,一審律師李仲偉被明山區法官朱思曉強行辭退。

「本溪法院審判環節為完成既定的任務,視律師為」敵人」,在動員家屬解除律師方面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全面不顧及當事人聘請律師辯護的權利。身為國家公職人員的人民法官,法律意識極其淡薄。威脅,利誘,離間律師與當事人的聘用關係。足以見得本溪司法無比黑暗,本溪地區人權喪失極為嚴重,呼籲關注。」

5,董前勇律師,系2013年4月25日被綁架的王秀艷的一審律師。

備註:王秀艷,女,40多歲,因為堅持信仰被判刑8年,責任法官:明山區法院法官季蘊芹。

「信仰自由是言論自由的前提,可見其重要性。全世界78%以上有宗教信仰,而無神論僅有1億多人,可見信仰的普遍性。對法輪功的打壓,是對正信的打壓。2000多年前對基督教的迫害,導致強大的羅馬帝國滅亡,可見迫害信仰的嚴重危害性。信仰自由,迫害有罪。

本溪明山區法院執法犯法,法官居然命令法警對律師謾罵,推搡。甚至多次威脅當事人辭退律師,公然違法的程度極為囂張。而且僅僅因為公民家中有法輪功書籍就判處8年的重刑,這簡直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剝奪人權。本溪司法環境的黑暗需要我們更多的抗爭與關注。」

6,陳亦軒律師,劉溪律師。系4月25日被綁架的李純正被迫害致死的維權律師。

備註:李純正,男,40多歲,健康無病史。因家中有法輪功書籍被綁架迫害,2014年8月被本溪市看守所迫害致死,享年47歲。

「因為堅持信仰,堅持做一個社會中的好人,就被綁架關押。『法制中國』隱藏的卻是『血腥中國』。本溪市看守所推脫責任,公安醫院也拒絕出示一切醫療文件,明山區法官季蘊芹更是使用各種卑鄙手段在李純正去世前5個小時讓家屬將人取走。可見公民的生命在執法者眼中為草芥,法律的『懲惡揚善』準則也完全被顛倒成為執法者手中的『棍子』。本溪司法黑暗極為嚴重!

我們將為公民持續抗爭,對罪惡的沉默就是對罪惡的從容,我們將為百姓維權到底!」

7,王光齊律師,系2014年1月被綁架的郭艷麗的一審律師。

備註:郭艷麗,女,因為家中有法輪功書籍被綁架。

「今天中國的法制環境就是不具備立法權的單位立法,執法的人違法,善良的公民在血腥鎮壓下紛紛「殉法」,法官,警察也都是人,法律存在的根本意在『懲惡揚善』。而在今天的中國,人權危機全面爆發。百姓的言論,信仰均構成犯罪。這是中國法律的悲哀,是中國民眾的苦難。

希望所有參与「法輪功」案件的公檢法司人員良心辦案,給好人應有的自由與公平。這個社會,我們真的需要好人的存在。

8,李春富律師,系2014年7月被綁架的教紅的一審律師。備註:教紅,女,40多歲,因為家中有法輪功書籍被判刑4年。責任法官:西湖區法院法官姜亞玲。

「信仰者無罪。在目前我國刑法罪名已經比較齊全的情況下,刑法300條是多餘的,完全是對人類精神的禁錮,應該予以取締,希望我們的國家更加包容,多元,開放。」

9,趙永林律師,系2013年4月25日被綁架的高剛的一審律師。

備註:高剛,男,40多歲,因為家中有法輪功書籍被判刑3年半,法官季蘊芹親自到高剛家中威脅誘騙80歲的老母親辭退律師,聲稱「越請律師判的越重」。

「身為國家公職人員的法官居然親自跑到當事人家中利用法官的身份去誘騙一個80歲老人辭退律師,此法官公然違法,破壞當事人與律師的合法聘用關係。我非常質疑該法官是否具備上崗資質,更加痛心於中國的司法黑暗。一個國家若想真正的強大,法制治國就必經之路,而這些隱藏在各地的司法毒素必須除去,追尋法制的道路,我會一直堅守。」

10。李長明律師,系2014年7月17日被綁架的崔兆玲的一審律師。

備註:崔兆玲,女,因為堅持信仰被綁架。

「律師的職責是與法院互相監督促進,保證案件的合法,公正。但是在本溪各法院對律師極為排斥,從不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也不參照中國現行法律。完全是憑藉個人情緒來辦案,這是社會倒退的顯示。中國要想走「法制路,圓中國夢」必須肅清現有司法體制內的不法人員。」

11,唐天昊律師,系2013年4月25日被綁架的孫玉霞的一審律師。

備註:孫玉霞,女,因為家中有法輪功書籍被判刑3年,法官季蘊芹威脅恐嚇將唐天昊律師強行辭退後秘密開庭。

「每一次與法輪功學員的接觸都是對自己的凈化,她們在自己受難時依然樂觀,甚至對枉判自己的法官不怨不恨。而在今天的中國大陸這些本應受到政府褒獎鼓勵的善良民眾卻屢遭迫害,身為法律人我非常痛心,但是正是因為我們大家的關注和聲援才會抑制這場迫害,請大家關注中國大陸被鎮壓15年的信仰群體。」

12,張科科律師,系2013年4月25日被綁架的李岩的一審律師,二審律師。

備註:李岩,女,40多歲,因為家中有法輪功書籍被判刑3年半,責任法官:明山區法院法官季蘊芹。

「法律是嚴謹公正的,而今天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完全是構陷和枉判。何時能實現真正的『法制治國』需要我們每一個法律人的堅守與抗爭,更需要公民自我維權的法律意識。如果人人都抵制身邊的司法暴力,那麼暴力將失去它的生存環境。」

藺其磊律師,劉連賀律師,付永剛律師均表示:信仰無罪,中國法律人將盡自己最大的努力捍衛中國信仰人士的合法權益。也勢必會有越來越多的正義人士,法律人士,維權人士參与到幫助信仰人士的迫害中來。國,以民為本;民眾的合法權益必須落實保護,民眾的生存危機是一個國家發展的重中之重。

雖然,近兩年來全國對一些冤假錯案做出了遲到的公正判決,但是,在中國大陸持續了15年的信仰打壓問題如果不解決甚至迫害手段更加隱蔽,那麼零星幾個錯案的撥正僅僅是挽回民心的政治手段而非法律的進步,非國家的進步。

法制治國,希望不是一句空洞的政治口號。中共政府一直在透支中國人對政府的信任度,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當13億中國人都是暴力執法的受害者時,那麼本能的求生欲將全面展開維權抗暴活動。也希望世界民權組織,中國政府,各國法律人士,維權人士關注發生在中國的信仰迫害,關注信仰迫害的重災區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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