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稅棄美籍?專家籲移民早做稅務規劃

【新唐人2015年02月26日訊】據美國財政部今年2月的數據顯示,2014年創記錄的有3415人放棄了美國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權,較2013年上升了14%,多數分析認爲,是美國針對擁有未申報海外賬戶的納稅人的執法行動所致。針對此情況,來看看業內人士對華裔移民的建議。

業內人士認爲,越來越多的人放棄美籍或永久居留權是因爲一些人認爲保留他們的身份,與遵守美國稅務法律耗費的成本相比並不划算。

專家表示,新移民在入籍、或獲取綠卡前應做好海外資產管理和稅務規劃,避免欠稅所致的鉅額罰金造成的困擾。

資深會計師李豪:「第一年申報,他的稅務規劃非常重要,如在第一年跟國稅局講,我來美國,我成爲稅務居民,我之前的海外資產是有哪些東西,因爲假如沒有申報的話,你以後匯錢來美國,就不好解釋錢的來源。」

如未申報的海外資產在之後要轉移進美國,可能會被視爲收入,要向國稅局繳納鉅額稅款或罰金。而棄籍、放棄綠卡不但要經過移民局,還要通過國稅局,如在美國居住七年以上,還要繳納放棄國籍稅。

資深會計師李豪:「之前的資產,哪天放棄的那天按掉市價賣掉,增值部分要繳完稅之後才算真正的放棄。」

如之前有欠稅的民眾,即使放棄美國國籍或居留權,再入境美國時,人在機場可能就會被扣,要求繳稅。

因此未做好海外帳戶管理的新移民,可能會有一系列風險。如何「亡羊補牢」呢?

資深會計師李豪:「他有個自首的計劃,讓你往回申報六年,而且你只要大部分時間在國外,那可能就沒有任何罰金,那你如果大部分時間在美國的話,把它罰金也減到5%,也是最低的一個罰金。」

這個自首計劃於2014年7月1號開始實施,但自首行動需要在國稅局查到之前進行,查到之後只能繳納罰金。業內專家表示,目前的自首計劃罰金已是最低,應把握機會。

新唐人記者尉然、鄭浩洛杉磯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