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海洋:僅「真兇再現」案平反只是愚民!

3月12日,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文中表述堅決糾正冤假錯案: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糾正一批重大冤假錯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一案,目前正在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辦案人員的責任。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以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對錯案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對錯案的發生,我們深感自責,要求各級法院深刻汲取教訓,進一步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

顯然,周院長所指的冤假錯案,只是指刑事冤假錯案,這本身就是認識上的狹隘和錯誤,我們要問,冤假錯案真的只是刑事才有冤假錯案嗎?事實上,中國的民事、行政冤假錯案恐怕超過刑事的數十倍的,其主要表現在法官黑白顛倒的枉法裁判和濫用職權的人為操控案件辦人情案、關係黑案,法官利用判決斂財搶劫。這方面網路曝光出來的特別多,只要搜索一下,可得到大量的信息。我這裡特別要強調,我還並不認為搜索自曝的都是冤假錯案,但應當承認,中間有問題的甚至是黑白顛倒的判決不在少數。有的民事案件,從一審到二審甚至到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的再審,一路被法官人為操控法律、人為胡亂解釋法律來維護錯案判決的,實在不是個別。

再從刑事冤假錯案方面說,目前得到糾正的,只是冰山一角,且有哪一個被平反的不是「亡者歸來」(被害人出現在公眾面前了),或者「真兇再現」(兇手若干年後出現了),才被平反的呢?但事實上,這樣的冤假錯案在過去十幾年所造成的冤假錯案的數量中,只能算是極少的一部分,更多冤假錯案至今被死死地壓住,堅決不給平反——僅筆者所掌握的冤假錯案未被平反的,就達十幾個之多,都是鐵證如山的。如此情況,能說是有錯必糾,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嗎?

國家已口口聲聲宣稱建設法治中國,而最高法院僅用幾個「亡者歸來」、「真兇再現」案件來矇混公民,其本質上還是對國家法律不負責,對推進法治中國不負責,就是打著法治的口號愚民。要平反冤假錯案,請首先拓寬冤假錯案的認識,不再只是那少得可憐的類型和個案,做到該平反堅決平反,法院的公信力才可能樹立,法律的權威才可能得到體現。

彪海洋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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