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維平:周永康眼淚的「琥珀」

周永康案的處理結果,相信海內外許多人都期待了很久,近日新華社報導說,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書記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4月3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吊足了人們的胃口,長達8個月之後,這張可以緩解社會矛盾的「大餅」,終於高掛出來,一方面使那些預測他將在湖北受審的中國問題專家跌碎了眼鏡,另一方面又吊起來民眾們新的渴望:他能判多少年,會不會判死刑?

實際上,他在失去權力的情況下,由新掌權的官員指令某一個地區的法院審理他的案件,是極易輕鬆的「小菜」,中國的司法並不獨立,把他的案子放到任何省市都大同小異,至於判刑,對於高官來講,只有兩種刑罰:死刑與不死的有期徒刑,判為無期與判個三年,五年的,都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不要把中國監獄想像成文人筆下常用的詞形容的那樣,叫「塵埃落定」,對權力無限的在任官員來講,把受挫的政敵以貪腐的名義,送進監獄不過是換個地方讓他閉嘴而已,聚焦於周永康的刑期,不如探討他發家和墮落的軌跡,找出根除這種「小人得志」官員產生的「土壤」,解救更多的包括貪官在內的有可能變壞的好人。

官媒的報導說,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永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周永康,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共四川省委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國務委員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周永康由中國的「政法沙皇」變為「刑案被告人」,富有嘲諷意義的戲劇性,但並無什麼新鮮感,在中國曆朝歷代,在前蘇聯,在其它的東西方國家的史書裡,都有類似的記載,不知道周永康自己是否讀過有關章節,既便讀過,但被權力迷住眼睛時同樣會昏昏然,我想,他一生做過許多美夢和噩夢,但有一天將在與京城近在咫尺的天津受辱,是從未想到的吧,當他和薄熙來與紅男綠女們挨在一塊,揮動著小旗,搖晃著肩膀,笑得眼睛變成一條縫的時候,災難像一個野獸,已蹲在他們的身後,只是沒有悟性而已:權力是不好玩的壞東西,得勢時,它可以吃人和令你狂笑不止;但失勢時,積累的罪惡又像鋒利的刀片,一下子反過來只需一秒鐘,就割斷做惡者的咽喉。因此,周永康獨掌政法委10多年,把公檢法司玩得爐火純青,最後卻燃燒了自己。

也許仔細回顧周的過去是有益的,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在東北的大慶和盤錦,有很多人結識了尚未發跡的周永康,我沒見過他,但與他有過聯繫的朋友卻邂逅了幾個,總的印象是,像他這樣一個石油勘探專家,能由一個「遼河石油會戰」的小技術員,爬上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中央政法委書記的高位,首先有深刻的社會根源和經濟基礎,前不久,來自遼寧新聞界的一個老友對我說,你知道他為何能爬上去嗎?因為他供職的部門是石油系統,肥得流油嘛,花錢買官有條件啊,真是一針見血。從官方發佈的信息看,他的貪腐伴隨著自己的官場軌跡,周永康在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共四川省委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國務委員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一直都有經濟犯罪的問題,也就是說,他是一個典型的帶「病」提拔的幹部,那麼,他是否也給比自己官大的「大老虎」行賄了呢?這個問題不言自明。假如官場不黑暗,黑暗的根子不是來自上面,就無法解釋周永康的發家之路。

2002年11月,在中共16屆一中全會上,周不僅當選為政治局委員,出任中央政法委副書記,而且同年12月被剛卸任的江澤民提拔為公安部長,成為繼華國鋒之後,中國25年來第一個以政治局委員兼任的公安部長,這在形式上,有點類似薄熙來由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一樣,給一個人的權力過大,往往會使人性中最兇殘的壞東西冒出來喝血吃人,而周主管是公檢法司,所以,不受制約的權力,盡被貪戀權力的江澤民所利用,開始了司法最黑暗的時代:公檢法司都變成了「生意場」,什麼東西都圍繞著金錢而運行,抓人為了錢,關押為了錢,判刑為了錢,減刑,假釋,保外就醫,選擇勞改隊,找輕鬆的活兒,等等,弄虛作假,徇私枉法都是為了經濟利益。中國維穩的經費水漲船高,超過國防開支,這種公共安全開支預算首次超過軍費預算的怪事,遭到海內外與論的批評,但盛世危言,對周永康來講,全當耳旁風。

因此,習近平打老虎,一手抓住軍隊的徐才厚,一手抓住政法委的周永康,這種切入點都沒錯,但下猛藥治標本還不夠,依我的觀點,應當思考各級政法委存廢的大問題,在周的帶動下,分佈各省市的政法委都變成了懸在「三長」(公安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頭上的利劍,周永康的榜樣作用是,一部分人在利用公檢法製造矛盾,一切向前看;一部份在利用監獄關押人,一切也是為了錢,他們運行的圖解是這樣的:地方官看到某些企業老闆有錢,然後就根據人性的弱點精心策劃設局抓人,接著,再派人談條件,給錢放人,不給錢判刑,判了之後,再利用囚徒急於重獲自由的心理,繼續敲詐勒索,直到血干髓盡為止,所以,在地方最富有的不是老闆,而是公檢法司,看守所,戒毒所,監獄,等單位的實權派。於是,很多人都成了枉法追訴的犧牲品和獲釋後的專業上訪戶,但大大小小的「周永康」不在乎,因為他們可以打著維持社會穩定的旗號,繼續打壓他們,再騙更多的錢。

所以,與其把周永康重判,不如「一鞭子」取消政法委,真正的叫中國的司法獨立出來,我過去多次呼籲過,現在,港澳台或僑居英美等海外的,有大量的一批學法律的人材沒工作,國家有關部門應當招聘他們進入公檢法司,以「高薪養廉」的辦法引導他們秉公執法,要求所有的在司法系統謀職的人,不能加入任何黨派,他們辦案只依據國家法律條文,而對於以前周永康時代製造的所有冤假錯案,也「一竿子」插到底,全部平反,參與壞事的工作人員,除極個別的民憤較大的要予以懲處之外,一律退休赦免,這樣以來,政府捧給人們的就不再是一張沒餡的「薄餅」,而是香噴噴的大大的「吊爐餅」了。不然的話,再過幾年,還會出現類似周永康似的倒霉蛋。下一次的原地踏步式的惡性循環,可能就沒有機會了。

不論如何,對於從人生頂峰忽然跌落的「周沙皇」來講,美夢醒來都是眼淚,早在2013年4月29日,筆者就寫過題為《周永康下蘇州,強顏歡笑心裡愁》的文章,逼真地描繪了他的樂極生悲的心情,後來在美國洛杉磯有讀者問我,假如2012年3月19日,周永康那時預測自己有今天的下場,不是僅僅地動用武警搶奪薄熙來案件的主要證人徐明,而是真刀實槍地與胡錦濤派遣的駐守河北的第38軍對陣,歷史會如何,我明確地告訴他,像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這樣的一些把金錢看得比命還要重要的人,不可能政變成功,因為他們斂財無度,貪生怕死,根本幹不成大事業,否則,就不能出現王立軍叛逃的故事,翻一下史書看,搞政變成功的,大都是有理想抱負而沒錢的人,從2013年到現在,時間過去了兩年多,周永康與其身後的「大老虎」,「老老虎」,都成了瞪眼流淚的「死老虎」,就是最有說服力的佐證。

所以,當看客興趣盎然地觀賞周永康受審之時,我不認為,他認罪與否和法律條文的吻合有何關係,也不太看好,經最高法院授權的地方法院的表演,有超越薄案的新氣象,我估計此時天津公佈公安局長武長順的消息,是警告曾為周永康下級的眾多馬仔們老實點,無疑地,周永康案當然會順利,既使他倣傚薄熙來拙劣地狡辯,同樣難逃囚禁或處死的下場,囚禁是處死他生命的僅剩的幾片,「處死」是把他罪惡的生命馬上燒成死灰,不論前者還是後者,都不能解讀他流在心底的眼淚的含義。我思考的問題是:為何鐵腕公安局長宋平順自殺了,緊隨其後的武長順也「不順」,看來還是領導幹部的選拔,使用無制約和監督的問題使然,與其眼睜睜地看著同僚一個個接力賽,走向刑場,不如進行政體改革,挽救無數的被權力弄瘋了的普通人,但願這是周永康淚滴的「琥珀」。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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