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揚州大管家」提訊細節曝光: 一聊家事就哭

【新唐人2015年04月10日訊】近日,被外界稱為江澤民「揚州大管家」的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因受賄人民幣1132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日前,有陸媒披露了季建業案調查期間的提審細節。據稱,季有法律專業背景,具有很強的反偵辦能力。而且其受賄的對象都是跟他有長期交情的特殊「朋友圈」中的人,對這些人的取證「有很大的困難」,調查過程困難重重。

今年4月7日上午,山東煙台中院公開宣判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受賄一案,季建業被判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被告人季建業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此前,季案於今年1月16日在煙台中院公開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季建業於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同時,季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132萬餘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月9日,中共官方媒體《檢察日報》讓幾個參與偵辦季案的專案組人員出面,披露了調查季案的過程中的一些細節。

據稱,季建業在江蘇任職期間,先後參加了蘇州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在職碩士、博士研究生學習,和人大的法學博士後研究,是中共十八大以來被查處的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省部級貪官,反偵辦能力強,又事先與行賄的關鍵人有攻守同盟,因此,調查取證中「困難重重」。

專案組成員劉文清稱,2014年大年三十初次接觸季建業時,季有問必答,回答的內容滴水不漏,「是一個應對訊問的高手」。案組成員叢修勝也說,季建業是法學博士,口才很好,「說話邏輯性很強,頭腦很清醒,思辨能力很強,可以說是一個說話滴水不漏的人」。而每次聊到家庭時,季建業都會哭,這成了突破口。

調查發現,工程建設方面的腐敗在季建業受賄案中佔了很大比例,在季建業從蘇州、到崑山、再到揚州,最後到南京任職的每一個階段都有所體現,而工程的背後揭露出幾位「朋友」對季建業的追隨。

專案組成員李金披露,在揚州工作期間,季建業周圍形成了包括朱天曉、徐東明、張學仁、周克辛、朱興良等人在內的一個固定的「圈子」,這個圈子裡的朋友對季建業是長期投資,不是每辦一件事就有一筆交易。對季建業來說,圈子裡的弟兄、哥們兒的事好辦好講,但不是其圈子裡的人他不會輕易交易。

季建業所涉案件幾乎都發生在這個極為特殊的「朋友圈」中。伴隨季建業20餘年的仕途發展,這些圈中的「朋友」在一個個工程建設項目中得到季建業的鼎力幫助,在多年得到季建業對他們進行利益輸送的過程中,會時不時拿出一部分讓季建業夫婦也「香香」,送錢、送車、送家電、送裝修,讓其低價購買別墅,甚至低價購買墓地。

專案組成員隋玉利說,季建業的「朋友圈」與他有一種依賴與被依賴、利用與被利用的關係。因此,對其「朋友圈」的取證有很大的困難。

據專案組成員傅延威披露,1992年,季建業接受徐東明請託,利用職務之便幫助其調動工作。此後,在二十幾年的交往中,季建業為徐東明個人及其單位提供了大大小小多方面的幫助,兩人關係越來越密切,季建業也從最初收受徐東明2萬多元的空調開始,逐步發展到收受徐東明770萬元巨額賄賂的嚴重地步。

傅延威說:「季建業收受賄賂常假他人之手,季建業通過其妻女、兄弟等特定關係人和朋友,收受他人財物的數額佔全案總數額的三分之一多。」季建業既想要錢,又怕燙手,夫婦二人將收受的巨額賄賂款放在第三人處保管打理,自己坐收漁利。

例如,對徐東明以及朱天曉等人給季建業夫婦「分紅」時,季建業與妻子高乃維商定,讓徐東明替他們保管這筆巨款,等用時再拿。當徐東明詢問其可否使用這770萬元和朱天曉給予的140萬元,並按同期銀行利率支付利息時,高乃維欣然同意。表面上看,910萬元與季建業夫婦沒有關係,但卻隨時掌控在季建業夫婦手中。在徐東明處保管打理的四年間,不僅910萬元的賄款增加至1050萬元,徐東明每年還要向高乃維報告收益情況,然後按照高乃維的要求進行處置,或讓徐東明繼續使用收取利息,或投資季建平的小額貸款公司獲取高額回報。被調查後,季建業夫婦還與徐東明訂立攻守同盟,隱瞞其中的770萬元。

除此以外,季建業為了擴大朱興良的金螳螂公司的聲譽和影響,違背揚州迎賓館裝修改造工程的招投標程序,讓金螳螂公司不僅未經招投標即獲得了迎賓館1號樓的裝修改造工程,還陸續獲得了迎賓館其他樓的裝修改造工程,攫取了巨額利潤。

朱天曉的南京路虎4S店無證用地本屬違法,季建業仍利用南京市長的職務便利,給有關區領導打電話,要求抓緊辦理,該區領導迫於壓力不得不召集相關部門開會協調。

2014年8月19日,山東省檢察院以季建業涉嫌受賄罪向煙台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同年12月17日,煙台市檢察院依法對季建業涉嫌受賄案向煙台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2015年1月16日,煙台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季建業受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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