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決分級水價違憲 水價如何定?

【新唐人2015年04月24日訊】加州三分之二的供水商根據用戶用水量的多少採用了分級定價,目的是鼓勵節水,但一項法庭裁決此做法違憲,因為根據1996年投票通過並已寫入加州憲法的218號提案,水費必須以供水商的成本為基礎。

當供水商們正尋找各種辦法達到州節水標準時,4月20日一個州上訴法院裁決San Juan Capistrano市的分級水價結構違憲,該市因此做出了調整,將低用水戶的水價調高,高用水戶的水價調低。

UCI水資源主任David Feldman:「我們知道在加州,許多供水公司採用了分級定價系統,即用水越多,單位成本越高。法院表示,從法律上說這站不住腳,除非能證明多付水費的人給供水系統增加了成本。」

但4月22日在爾灣舉行的加州乾旱會議上,專家表示,只要供水商能夠證明增加的價格與成本相關,仍能合法採用分級定價。

加州水資源部州際資源經理Jeanine Jones:「例如你有一個社區的水有多個來源,但時值乾旱,為滿足客戶必須要去外地花更多成本買水,就可合法將此計入水費基礎,要求多用水的人分擔這昂貴新水的花費。」

有趣的是,此法院裁決對多用水的固定懲罰金額沒有影響,只影響基準費率。

專家們表示,以價制量只是節水的方式之一,市府也應鼓勵循環利用再生水。

目前有越來越多民眾提出要將海水淡化,但專家表示目前代價還太高,並不可行。

一些富裕的城市被州府要求更大幅度節水,比佛利山莊就被要求明年需節水36%,因此該市相關機構正考慮對浪費水的人開出高達一千美元的罰款,並要求住戶停用噴泉,也不能再將水注入游泳池、按摩池和池塘,除非這些地方的水變髒後會危害住戶的健康。

新唐人記者李珊、張文剛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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