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巴爾的摩抗議 格雷遇害事件疑點重重

【新唐人2015年05月04日訊】(新唐人記者天一在線報導)本週五(5月1日),美國馬里蘭州檢方對六名涉及黑人青年弗雷迪·格雷(Freddie Gray)遇害事件的警察提出了起訴,罪名包括過失殺人、虐待和非法拘禁等28項。從目前的物證來看,格雷之死確實有所冤情,案件疑點重重。

首先,據六名警察稱,他們將格雷逮捕的原因是格雷持有一把彈簧刀,所以違反了巴爾的摩法律。但在週五的發佈會上,馬里蘭州檢察官瑪麗蓮·莫斯比(Marilyn Mosby)表示,格雷當時所持的并不是一把違法的彈簧刀,而是一把合法的口袋摺刀。

如果這種情況屬實,那麽格雷本就不該被逮捕。

而在進行逮捕后,警察們對待格雷的方式也存在疑問。抗議者們認爲,六名警察的過失和虐待直接導致格雷的脊髓被折斷。這一點與現有的證據和法醫驗尸報告基本相符,不過還需要等待法庭的進一步確認。

「由於格雷先生的雙手、雙脚被銬住,沒有被帶上安全帶,又在警車中被甩來甩去,因此他的頸部受到了致命傷害。」檢察官莫斯比在週五的新聞發佈會上說。

莫斯比還表示,有證據證明格雷是頭向前,被扔入警車,而且是腹部着地。

根據檢方的描述,警察們先將格雷的雙手和雙脚銬住,卻沒有給他佩戴安全帶,所以當警車在急速轉彎時,格雷受到了反復衝撞,無力進行自我保護,最終導致死亡。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醫學院神經外科教授阿里·拜頓(Ali Bydon)也認爲,這是最有可能造成格雷死亡的原因。

「要折斷一個人的脖子,需要使用非常强大的外力。」拜頓對《巴爾的摩太陽報》(The Baltimore Sun)說。

然而,本案中最重要的問題依然是,警察們是否是「故意」將格雷傷害致死。這種情況在美國確實擁有先例(故意不給嫌疑人佩戴安全帶,然後魯莽駕駛警車),被稱爲「粗暴旅程」(Rough Rides)。

另一方面,也有可能純粹是警察的疏忽導致了格雷的死亡。比如當格雷在呼救時,警察們可能以爲他是在撒謊,以圖逃脫。

接下來,馬里蘭州陪審團將對此作出評判,但無論格雷是否携帶彈簧刀,是否在向警察撒謊,哪怕是真正犯有重罪,他都不應該爲此失去自己的生命,至少不應該以如此殘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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