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打女司機事件大反轉 輿論風暴兩極分化

【新唐人2015年05月07日訊】(新唐人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近日,中國四川成都發生的男司機暴打女司機事件引發輿論熱潮,隨著該事件更多細節與相關爆料的披露,輿論風暴出現兩極分化的現象。

暴打事件內情進一步被披露

據陸媒報導,今年5月3日下午,一輛「大眾」轎車上的駕駛員張某(男)與一輛「現代」轎車上的駕駛員盧某(女)在行駛途中發生糾紛。因盧某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中兩次突然變道,致男方車輛上一小孩受到驚嚇,男司機暴怒之下,從成南高速附近一直追到嬌子立交將女方車輛別停後,將女司機拖出車外當街暴打。一輛路過汽車上的車載記錄儀拍攝了暴打場面,隨後該視頻中網路上曝光。隨後,張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成都錦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同時盧女士接受陸媒採訪時聲稱,因為自己對道路不是太熟悉,在行駛過程中確在變道時突然點了一下剎車,『但當時兩車並沒有任何的擦掛發生。我根本沒有想到這個男子會一路尾隨我並破口大罵,最後把我逼停把我從車裡拉出來毒打。』

四川新聞網報導了女司機的傷情:面部發腫,頸部、手臂、腿部和臉上都有明顯淤青。「她說話有些困難,一說話臉部就疼,頭有些暈,右手也不好活動,傷到骨頭了。」據其主治醫生張醫生介紹,經過初步診斷,盧女士有腦震蕩,並且右肩骨折,但具體情況還需明日照片細診。」

相關消息公開後,引發大量網民圍觀與熱議。起初,網路輿論中,對男司機的譴責明顯占多數。但次日男方車上的行車記錄視頻被媒體公開後,輿論出現大反轉,對女司機的譴責之聲蜂擁而出,甚至不少網民為男司機暴打行為叫好、喝彩,稱盧某「活該」。

5月4日晚間,四川新聞網進一步報導了事件發生時的更多細節:警方提供的一份張某車上的行車記錄視頻顯示,在航天立交到嬌子立交之間,被毆打的盧女士曾兩次突然變道疑似故意別車之舉,險些造成交通事故。期間,雙方都有互相喊話的舉動,疑似鬥氣。

5日,《成都商報》引述警方的說法稱:「她(指盧某)先是突然切換三條車道,別了男司機,男司機路怒症爆發,追上女司機反別一下後迅速向前行駛,女司機又加速追趕上來,再別男司機,並搖下車窗大吼,最終招致被暴打。」

隨後,疑似涉事女司機盧琴4年前不文明駕駛行為也被網民翻出來。有民爆料盧琴從2004年至今,已在派出所調解12次,打人兩次,其中一次是敲詐男友,2007年甚至有一名民警被她打過。又有網民爆料稱其從2013年至今開房86次,還有盧琴的一部分行車不良記錄也被貼到了網上。

與此同時,華西都市報報導稱,被打女司機盧某稱,自己第一次連變兩根道,是想從三環主道進入輔道往三聖鄉走,「確實有點急,我道歉,但我沒有想去別他。」第二次「因為路窄不得已才拐過去」。最後一次是「想儘快離開,但沒想到他把我別停了,話沒說就打。」

她表示,以她的駕駛經驗,以當時那個速度與距離,變道是沒有什麼問題的,自己沒什麼錯。其母也在接受陸媒採訪的最新視頻中聲淚俱下地為女兒的別車行為「辯解」,稱她是為了去搞一個慈善機構,「心情有點激動,就不小心別了一下」,就被張某抓住拳打腳踢。

5日下午,華西都市報發布涉事女司機父親的態度:絕不接受道歉,必走法律途徑。盧先生並表示,目前網上流傳的一些不實信息已對女兒及家人造成了嚴重影響。他已到成龍路派出所正式登記報案,要通過法律手段追究相關責任。

據報導,盧某4日已做了傷情鑒定,3天後會有鑑定結果。

輿論沸騰

上述消息公開後,輿論熱潮進一步升溫,觀點兩極分化。

網友曾鍇分析了雙方鬥氣過程中的幾次變道行為,認為女司機選擇在非機動車道上有人時別車,並伴有剎車動作,只能造成男司機要麼追尾她,要麼撞路人。「女的反覆開上來,不是為了正常超車,是為了別男的。別男的就別男的吧,她是看好了路人再別。說得直接點,這是1、謀殺。2、牽扯毫無關聯的人借刀殺人。」這個看法獲得了超過萬網民的贊同。

《南方都市報》也評論稱,這是「法律修理暴力,暴力修理野蠻」。評論抨擊不少「無良司機」那些貼身超車、隨意變道、野蠻夾塞的行為,稱「這種野蠻的無腦的駕駛行為,往往會讓後車下意識猛拐猛剎而導致嚴重的事故,動輒車毀人亡,而前面這輛流氓車卻揚長而去,因為沒有刮碰、沒有見證連交通逃逸罪都扯不上,有不少人就這樣被這種暴力謀財害命,連喊冤的地方都沒有」。

新京報5日發表評論文章,對涉事雙方的做法均予以批評,同時指出「以惡制惡」是非法的:被打女司機事的確是「有錯在先」,其隨意變道等交通陋習潛在交通危害極大;但這並不意味男司機打人行為就「情有可原」,更不意味著女司機挨打就是咎由自取,因為任何任性的「以惡制惡」的濫施私刑行為都是非法的,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中國青年報則發文對這一事件中的暴力行為強烈譴責,稱這是「戾氣瀰漫的典型體現」其評論說,「一個人的暴戾,既肇端於這個社會,又加害於這個社會;而要改變社會的暴戾瀰漫,每個圍觀者都要反躬自省。

日前,有警方「知情者」向陸媒透露稱,「根據周二對被打者盧某的調查,盧某5月3日在三環路上從第二條道跨越實線進入第四條車道,後經匝道口駛離三環路主道進入輔道,其在這一行駛過程中違反了禁止標線,將面臨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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