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共境外NGO管理草案引發反彈

【新唐人2015年06月06日訊】中共人大發言人傅瑩今年3月表示,要通過立法,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的活動「有法可依」。目前,相關法律已進入公示階段,但遭到了來自國內和國際上的強烈質疑。

上個月5號,中共人大常委會公布《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並聲稱,徵求意見將在6月4號結束。

6月2號,英國《金融時報》指出,這個草案最具爭議的是,讓中共公安部監督境外非政府組織,而且,每年11月30號以前,境外NGO必須提交下一年計劃開展的活動清單,並得到「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如果違反規定,境外NGO以及在中國的合作方,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

報導援引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家、公民社會專家安子傑的話說,這一法律讀起來令人害怕,它可能會從根本上改變外國NGO在華運作方式。

3號,來自中國大陸11個省份的30名律師向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遞交了一份聯署聲明,指出這個草案違反《行政許可法》,也有違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建議暫停立法。

聯署律師黃沙表示,草案通篇出現了24次「不得」,禁止性規定過多,在具體操作上規定的很模糊,可操作性差。

律師黃沙:「這個法律當中設立了很多禁止性規定,在中間地帶的NGO組織可能會有一些法律上的政府審查問題,比方說臨時活動都需要政府審批。對於一些審查來說,只是有一個大概的框架,具體實施細則也沒有,我們擔心這個問題。法律責任上也規定了很多懲罰措施,這個會不會對NGO組織有阻礙性的發展,我也是打一個問號。」

中國非政府公益組織「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陸軍指出,立法的目的顯然是為了打壓人權和法律類NGO的生存空間,包括對境外的NGO和境內的NGO。

「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陸軍:「因為在人權和法律這些議題上,境外的NGO和境內的NGO合作是很多的,所以通過限制境外NGO在這些領域上面的工作和存在,其實也就限制了國內的NGO在這些領域之內的工作。」

陸軍透露,這些年來,在中國開展人權和法律工作的境內和境外NGO都遭受重重打壓,很多機構已經被滅掉了。

中共這個境外NGO管理草案也引發國際的強烈反彈。一位歐洲官員說,這是以法治為幌子,試圖控制外國組織。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指出,這個草案就是用來壓制北京不喜歡的組織的活動。

美國國會共和黨籍眾議員、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主席克里斯託弗•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表示,這條法律可以禁止美國大學進入中國,如果這所大學的學生團體在美國舉行反對中共當局涉及藏人或法輪功的抗議活動,中共當局可以拘押這所大學在中國的代表。

45個美國商業和職業團體已簽署一封致中共人大常委會的信,敦促中共當局修改這個法律草案,稱這個法律會損害美中關係。

據外交人士表示,至少有兩個西方駐中國使館嚐試向中共公安部遞交正式外交信函,或進行外交交涉,以強調他們對這件事的擔憂,但中共公安部拒絕接受這些信函。

採訪/常春 編輯/陳潔 後製/李智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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