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警察構陷北京男子 法庭宣判無罪釋放

【新唐人2015年07月04日訊】(明慧網陝西電)北京修煉法輪功的龐有先生,在陝西省宜川縣被警察綁架、構陷、關押半年之久。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宜川縣法院在警方提出與之前獲刑同樣罪名的情況下,下達了無罪釋放的判決書。目前龐有已經回到家中。

在中共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中,全國各地公、檢、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是直接受「610」操控,被綁的法輪功學員只要被立案、開庭,都被強加刑法三百條判刑,幾乎沒有無罪判決釋放的。

龐有曾經多次被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他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強行以「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又被同樣「罪名」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才出獄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剛出獄三個月的龐有,和家人、朋友到陝西省宜川縣旅遊、探親。當天晚上,龐有將四張《九評共產黨》光盤、九張翻牆軟件放在酒店附近的轎車上。十二月五日早上,宜川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隊長薛東峰上班時發現自己車上有真相光盤,接著又發現其它幾輛車上也有,薛東峰將所有光盤拿走,並向其上司彙報,遂將龐有綁架。次日將龐有換押到相鄰的黃龍縣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宜川縣法院對龐有開庭。這次警察強加的所謂「罪名」和龐有前兩次被非法判刑的「罪名」相同,但是這次結果完全不一樣,法官作出「免於刑事處罰,無罪釋放」判決,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下達了無罪判決書。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