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對盧溝橋事件的嚴正聲明

中國正在外求和平,內求統一的時候,突然發生了蘆溝橋事變,不但我舉國民眾悲憤不置,世界輿論也都異常震驚。此事發展結果,不僅是中國存亡的問題,而將是世界人類禍福之所系。諸位關心國難,對此事件,當然是特別關切,茲將關於此事件之幾點要義,為諸君坦白說明之。

第一,中國民族本是酷愛和平,國民政府的外交政策,向來主張對內求自存,對外求共存。本年二月三中全會宣言,於此更有明確的宣示,近兩年來的對日外交,一秉此旨,向前努力,希望把過去各種軌外的亂態,統統納入外交的正軌,去謀正當解決,這種苦心與事實,國內大都可共見。我常覺得,我們要應付國難,首先要認識自己國家的地位。我國是弱國,對自己國家力量要有忠實估計,國家為進行建設,絕對的需要和平,過去數年中,不惜委曲忍痛,對外保持和平,即是此理。前年五全大會,本人外交報告所謂:「和平未到根本絕望時期,決不放棄和平,犧牲未到最後關頭,決不輕言犧牲」,跟著今年二月三中全會對於「最後關頭」的解釋,充分表示我們對和平的愛護。我們既是一個弱國,如果臨到最後關頭,便只有拚全民族的生命,以求國家生存;那時節再不容許我們中途妥協,須知中途妥協的條件,便是整個投降、整個滅亡的條件。全國國民最要認清,所謂最後關頭的意義,最後關頭一至,我們只有犧牲到底,抗戰到底,「唯有犧牲到底」的決心,才能博得最後的勝利。若是彷徨不定,妄想苟安,便會陷民族於萬劫不復之地!

第二,這次蘆溝橋事件發生以後,或有人以為是偶然突發的,但一月來對付輿論,或外交上直接間接的表示,都使我們覺到事變的徵兆。而且在事變發生的前後,還傳播著種種的新聞,說是什麼要擴大塘沽協定的範圍,要擴大冀東偽組織,要驅逐第二十九軍,要逼宋哲元離開,諸如此類的傳聞,不勝枚舉。可想這一次事件,並不是偶然,從這次事變的經過,知道人家處心積慮的謀我之亟,和平已非輕易可以求得;眼前如果要求平安無事,只有讓人家軍隊無限制的出入於我國的國土,而我們本國軍隊反要忍受限制,不能在本國土地內自由駐在,或是人家向中國軍隊開槍,而我們不能還槍。換言之,就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我們已快要臨到這個人世悲慘之境地。這在世界上稍有人格的民族,都無法忍受的。我們東四省失陷,已有了6年之久,續之以塘沽協定,現在衝突地點已到了北平門口的蘆溝橋。如果蘆溝橋可以受人壓迫強佔,那麼我們百年故都,北方政治文化的中心與軍事重鎮北平,就要變成瀋陽第二!今日的北平,若果變成昔日的瀋陽,今日的冀察,亦將成為昔日的東四省。北平若可變成瀋陽,南京又何嘗不會變成北平!所以蘆溝橋事變的推演,是關係中國國家整個的問題,此事能否結束,就是最後關頭的境界。

第三,萬一真到了無可避免的最後關頭,我們當然只有犧牲,只有抗戰!但我們態度只是應戰,而不是求戰;應戰,是應付最後關頭,因為我們是弱國,又因為擁護和平是我們的國策,所以不可求戰;我們固然是一個弱國,但不能不保持我們民族的生命,不能不負起祖宗先民所遺留給我們歷史上的責任,所以,到了必不得已時,我們不能不應戰。至於戰爭既無之後,則因為我們是弱國,再沒有妥協的機會,如果放棄尺寸土地與主權,便是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那時便只有拚全民族的生命,求我們最後的勝利。第四,蘆溝橋事件能否不擴大為中日戰爭,全繫於日本政府的態度,和平希望絕續之關鍵,全繫於日本軍隊之行動,在和平根本絕望之前一秒鐘,我們還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蘆事的解決。但是我們的立場有極明顯的四點:

(一)任何解決,不得侵害中國主權與領土之完整;

(二)冀察行政組織,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變;

(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換;

(四)第二十九軍現在所駐地區不受任何約束。

這四點立場,是弱國外交最低限度,如果對方猶能設身處地為東方民族作為一個遠大的打算,不想促成兩國關係達於關頭,不願造成中日兩國世代永遠的仇恨,對於我們這最低限度的立場,應該不致於漠視。

總之,政府對於蘆溝橋事件,已確定始終一貫的方針和立場,且必以全力固守這個立場,我們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準備應戰,而決不求戰。我們知道全國應戰以後之局勢,就只有犧牲到底,無絲毫僥倖求免之理。如果戰端一開,那就是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所以政府必特別謹慎,以臨此大事,全國國民必須嚴肅沉著,準備自衛。在此安危絕續之交,唯賴舉國一致,服從紀律,嚴守秩序。希望各位回到各地,將此意轉於社會,俾咸能明了局勢,效忠國家,這是兄弟所懇切期望的。

文章來源:劉宴斌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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