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30億獎節電 民盟決監督辦評比

【新唐人2015年7月15訊】據大紀元電子報7月15日的報導,行政院「自己的電自己省」節電計畫,撥30億元(約0.97億美元)補助地方,推動住商部門明年比今年節電2%。除了花蓮縣,其他縣市6月中已提節能計畫,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祕書長洪申翰14日表示,環團對縣市政府計畫很不滿意,各地計畫很多缺漏,特別是民間參與「單薄甚至是空」,要評比各縣市有沒有用心規劃、9月將公布評比結果。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長賴偉傑認為,政府以前比較重視電力開發,當成政策重點,這次把能源管理及源頭節約當成重大政策,應給予正面肯定。但中央要有更完善、更全面配套措施,讓政策持續可改變而不只是節能簡單遊戲規則。

賴偉傑指出,以節電電量為經費核撥獎勵唯一標準,包括公共參與、尖峰負載都沒得到獎勵,地方政府就會忽略這部分。他建議,智慧節能獎勵措施應納入尖峰負載管理機制,而中央應改進尖峰負載管理制度、全面總檢討節能制度法規問題。此外,用計畫補助費及節能獎勵費當誘因,但提案時間非常倉促,沒辦法讓民間團體、產業、社會各個網絡參與,「非常可惜」。

賴偉傑表示,節能推動過程,要把地方節能潛力調查出來,台電應該釋放OPEN DATA、大數據等各種資訊,讓地方政府好好盤點可節能潛力,也讓台灣節能產業有基本數據協助推動。不過,中央、台電這一次卻錯失了讓台電轉型為能源管理服務業最佳的機會,希望中央加大力度及力道,要台電轉型。

「活動如果只停留在行政單位公文往返,注定會失敗」,媽媽監督核電聯盟總幹事楊順美說,做到節電,必須每個單位先做盤點用電,包括哪裡較電耗電、從哪裡較省電。今年的目標有住家,怎麼推到住家,讓住家響應運動,而不是公文往返的運動。鄰里活動、NGO組織加入,都是未來需要努力的部分。

地球公民基金會能源與產業部主任蔡卉旬則指出,南台灣天熱,屋子隔熱很重要,而且高雄有非常多的工廠,節電計畫都排除在外。承辦人員層級太低,如推動機關住宅節電,也許要補助低利貸款,小小股長根本無法做到,此外,也需要地方自治條例搭配。至於花蓮縣,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主任周東漢說,花蓮縣政府完全不想理這計畫,不予辦理,中央政府必須有強制性,給予某種程度懲罰。

(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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