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總統選戰聚焦出生公民權 觸動中國人

【新唐人2015年08月22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編譯報導)美國共和黨民調較高的總統參選人特朗普最近的演講呼籲結束美國授予本土出生嬰兒的公民權,這一建議被認為違背美國的憲法,因為早在1898年排華期間,一名中國人根據憲法贏得了自己的公民權。

美國採用「屬地主義」原則來衡定一名在美國出生的嬰兒擁有美國的公民權,這讓美國境內大約450萬父母均為非法移民的孩子,因為在美國出生而成為美國公民,擁有美國人身份。

然而,美國共和黨總統參選人特朗普(Donald Trump)在一場名為「捍衛美國的法律和憲法」的演講中,呼籲終止這一以「屬地主義」原則授予的「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NBC8月21日報導,「出生公民權」本身是憲法授予的,特朗普的論點本身無法成立。

談及「出生公民權」,1871年(也有說法為1873年、1868年)出生在舊金山的中國移民黃金德(英文名:Wong Kim Ark)是餞行美國憲法,歷經數年,成功打贏官司而捍衛了其「出生公民權」的美國人。

黃金德的父母都是中國人,他們來到舊金山做生意,並沒有美國身份,所以黃金德的父母都是中國皇帝的子民。不過黃金德在美國出生長大,並在舊金山當廚師。

1890年,黃金德回中國探親,同年7月順利返回美國。1894年,黃金德再度回國探親,等他1895年8月返回美國時,被舊金山港的移民局官員拒絕入境。當時美國仍在實施1882年5月6日通過的《排華法案》,不允許中國人入境。

黃金德僱請了律師,向聯邦地區法院請求人身保護令,捍衛自己的美國公民身份,與舊金山市檢察官對付公堂。案件到1896年1月3日有了第一個結果,法官宣佈,黃金德在美國出生,出生時受美國法律的管轄,所以是一名美國公民。

不過聯邦政府不甘心敗訴,上訴到最高法院,因為政府官員們明確表示:「(這一判決)不僅是對華裔,而且對所有在美國出生但父母是它國人士的人皆非常重要。」

1897年3月5日,雙方的律師在最高法院唇槍舌戰,最終案件在1898年被裁決:根據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公民權條款,黃金德出生在美國,擁有美國公民權,所以不適用《排華法案》中的「禁止華人,特別是華人勞工進入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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