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法院未審先判 法輪功家屬控其違法

【新唐人2015年09月05日訊】去年,7名中國法輪功學員遭到寧波餘姚市當局非法綁架,在非法超期關押達一年多之後,又被非法重判,寧波市中院甚至做出二審不開庭審理決定。對一審和二審法院負責人的違法行為,當事人家屬和律師將向浙江省高級法院提出控告

8月25號,寧波中院忽視辯護律師要求二審開庭審理的要求,做出二審不予公開的決定。律師們和當事人都認為法院違法。

余志英代理律師葛永喜:「一審顯著違法之處就是,有辯護律師沒到場、當事人也不同意開庭,它仍然違法開庭,顯然是違反程序的。」

馮延強律師表示,家屬和律師已準備聯合向浙江省高院、檢察院等上級部門,當面控告二審法院和一審法院涉嫌濫用職權罪等違法行為。

王春艷代理律師馮延強:「當事人王春艷也認為一審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一審的認定事實跟證據有異議,對一審的審判程序違法提出了上訴意見。我們認為二審法院不開庭審理的決定,那就是,在沒有開庭審理的情況下,已經對案件進行了認定了,這是違背刑事訴訟基本原理的。」

馮延強律師表示,他們在二審法院的卷宗中發現了一張二審法院對這個案件的一審審理期間、給一審法院的一個批覆。

馮延強:「對一審案件的幾名被告人如何判刑,進行了明確的指示,比如說,我的當事人王春燕,她在這個批覆中,被指示為判處有期徒刑5年,批覆的內容正好就是一審法院判決的內容,那麼這個批覆直接將刑事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直接變成一審終身制,將二審法院對一審法院的監督化為烏有。」

2014年4月19號,寧波餘姚市7名法輪功學員姚紅文、余志英、王春艷、黃桂娣、戚長興、邵紅妮、陳珍被當地惡警非法綁架,後被非法超期關押在看守所一年零三個月。今年7月17號,7名學員一審遭當局非法宣判,姚紅文、余志英、王春艷被非法密判五年,黃桂娣四年半。

新唐人記者陳漢、元真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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