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忽視難民 泰人權委員會盼國際關注

【新唐人2015年9月23訊】據大紀元電子報9月22日的報導,2008年,依據泰國《憲法》而成立的福利組織——泰國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Thailand, NHRC)由7名委員和100位組織員工組成。

6年來,委員會為泰國人權的推動工作奔走,他們主要的三項任務是:調查國家是否侵犯人權、向政府提出改善建議或請求法院要求政府做出改善,以及提升人民的人權素養。

泰國人權委員會委員 Niran Pitkwatchara 表示,人權委員會僅扮演監督政府的角色,沒有執行權,「政府或其他單位則有權力不依據我們的建議,這也是我們目前遇到的最大挑戰。」

雖然曾就兒童與青年的學習問題、土地問題、礦場和工廠問題等,向行政法院上訴,但是,Niran說,目前在IDC方面還沒有上訴的案例。

泰國政府沒有承諾難民條款,移民警察隸屬國家警察單位,因此,移民警察會根據《移民法》,將「違法入境」的難民(如羅興亞人或維吾爾族人)以影響國家社會安穩為由,將之逮捕、關押,然後遣返。

「這是侵犯人權的。」Niran嚴正說道,泰國簽署了國際人權宣言,但泰國的法律卻不太根據人權,「泰國《憲法》、國際法或委員會去簽署的條款都有說明,政府卻不遵守,這是泰國內部的問題。」

其實,不只在泰國,Niran指出,整個東南亞的開發中國家,如緬甸、寮國、柬埔寨等,都有不依人權執法的情況,「這部分跟台灣是不一樣的。」Niran認為,政府的集權和過度膨脹的愛國主義(排外思想),恐視難民為社會穩定的潛在威脅,而不從現有問題思考解決辦法。

如何改善?如何幫助?

為了改善泰國的人權處境,人權委員會與聯合國、聯合國難民署等國際人權組織聯繫,並在泰國發生人權爭議時,訪問各單位的意見並直接遞交給泰國政府,希望對泰國政府產生督促作用。

此外,Niran也大力肯定媒體的報導和曝光。他說,媒體的作用非常大,尤其是公正客觀的媒體,具備提供政府和社會各群體知識與訊息的功能,藉此讓人了解,重視人權能提升公平性、讓世界更和平。

「也讓政府和管理單位了解,人權委員會的考量依據是人權和人民的利益,也唯有人民獲得最大利益,國家也才會有最大利益。」

Niran說,藉由即時傳播,例如將羅興亞人的影像放到網路上,「只要一秒鐘就能讓全世界關注」,幾秒鐘就能讓各國做出回應,泰國政府也能因此自省,政策到底正不正確、有沒有符合人權的世界趨勢。

長期為泰國尋求避難者提供法律扶助的泰國人權律師Lek Phromlak說,經驗得知,各人權機構確實存在人力短缺問題。

個案向聯合國難民署申難進程,依照不同處境會有不同的先後順序,如處於危險中的兒童和婦女、酷刑受害者或遣返即面臨生命危險的人,可獲得優先處理。

Lek強調,如果媒體大量曝光難民的處境,就能提升他們的被重視性,即使不斷湧入新的難民將使一些進程被延後,申難進程也可以因此加速,獲得人權改善。

自2014年8月被關押在IDC的法輪功學員何欣,9日和她14歲的兒子終於坐上飛往美國費城的班機,離開了泰國。目前已知,另外至少4名被關押在IDC的法輪功學員,也和第三國移民官員談話,官員表示,願意盡量下個月安排讓學員得到機票,但確切時間還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泰國現在仍有大量難民被關押在不適合人居住的IDC,Lek呼籲,若要改善這些尋求庇護者的人權,就必須讓聯合國等國際人權組織知道真實的情況。她也對所有正在為人權努力的人們致意,「為人權奔波是一件正確的事,要堅持下去!上天看得到,善心一定會有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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