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強擾訴江民眾 律師呼籲「勿當替罪羊」

【新唐人2015年11月04日訊】目前全球有超過19.3萬人,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不過一段最新視頻顯示,大陸公安試圖抓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海外律師也呼籲公檢法人員,別再繼續充當迫害的替罪羊。

警察:「我跟你說我完全可以強制帶走你。」

訴江民眾:「我違啥法了?」

警察:「你寫那(控告)信就是違法了。」

訴江民眾家人:「寫信是公民的義務(權利),老百姓投訴誰不可以嗎?」

10月28號,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錢家店鎮,5名警察闖入四方村民宅,要帶走一名老婦人,原因僅僅是她控告江澤民。家人質疑法律依據何在,而警察不知如何作答。

警察:「你往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法院寫信,誣告江澤民的事,我就告訴你。」

訴江民眾:「我說那怎麼叫誣告呢?」

民眾家人:「你別說誣告,寫不是屬於正常的麼?對不對?老百姓寫東西是不是正常的。」

警察:「你說了不算。」

警察:「我現在讓你協助我調查。」

訴江民眾家人:「協助調查你在這兒調查吧。」

警察:「那⋯⋯你說了不算。」

今年5月,大陸法院實施立案登記制,稱發現有案不立、干擾依法立案等違法行為,會對責任人追責。

但據《明慧網》報導,部分省市政法委下令,警察登門,強迫法輪功學員填表,承認對江澤民的控告是「誣告」或者「濫訴」。律師質疑是踐踏法律。

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法輪功學員所提告的是江澤民本人,如果要講『誣告』,應該是江澤民出來講,而不是那些國保,那些非當事人。每一個受害者,在法律上面,對於同一個加害者:這個反人類罪的元凶江澤民,都具有一個提告、提訴的權利。這怎麼會是『濫訴』呢?」

婦人家屬堅決不配合,警察最後只能作罷。不過同一天,四方村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警方以協助調查為由帶走。沒出具任何法律文書就拘留15天。

家人:「把人抓走就完事了吧?國家法律也不允許吧?」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控告江澤民的訴江大潮是完全擋不住的,江澤民的大勢已去,所以我們對於那些被利用來,當江澤民替罪羊的那些610系統,希望他們能夠及時的跳出來,不要再為這個行將就木的殺人機器,再繼續添加罪過。」

新唐人記者林瀾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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