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抗議程序違法 湖南4法輪功學員案休庭

【新唐人2015年12月11日訊】湖南株州法輪功學員郭文興和劉芳香夫婦、曾錫銀及劉白英,因為貼標語揭露中共侵犯信仰自由、侵犯人權,被株州當局以所謂的「涉嫌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罪」的名義起訴。開庭時,律師抗議程序上存在多處違法現象,庭審在開庭後不久休庭。

12月10日下午2點,株州市荷塘區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庭審,據劉芳香的兒子郭先生透露,現場人不多。

郭先生表示:「參加庭審的人不多,我的幾個朋友陪我一起來的,另外兩個當事人家裡條件也不好,沒有請律師,也沒有家屬來旁聽,不知道為什麼。」

郭先生透露,開庭一會就休庭了。他說:「因為程序不符合法律,他們沒有提前通知4名當事人,就直接把他們從監獄押過來了,律師提出抗議,要求公訴人迴避。」

劉芳香的代理律師文東海向記者透露,除了當局沒有提前通知4名當事人之外,該案還有一處明顯的程序違法現象。

文東海介紹說:「檢察院在9月2號做了一個『不批捕決定書』,但是到9月3號就變了,變成了『批捕決定書』,所以說這是一個明顯的程序違法,而且裡面肯定是有問題的,因為在一天之內,用同樣的事實理由作出了完全相反的兩個決定,這是沒辦法解釋的。」

「而且他們這個程序上也是違法的,在9月2號做出不批捕決定書的時候,就應該把我的當事人釋放。釋放完了之後,如果他們覺得哪個地方不符,可以向檢察院申請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檢察院覆核,這是《刑事訴訟法》糾正批捕的一個重要的程序,但是公安機關沒有這樣做,也沒有申請複議,另行在9月2號的時候搞了一份申請書要求批捕,這個申請書與8月28號的申請書除了日期是不一樣的,其它的都是一摸一樣的,這是嚴重違法的行為。」文東海說。

文律師表示,這是對其當事人權利的侵犯,所以他們當庭申請檢察官迴避,東城法院檢察院迴避,在這種情況下庭審就沒辦法堅持下去,所以就休庭了。

文律師分析道,能讓檢察院在一天之內對一個案件作出兩種批示,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他們受到了一些外來的干預。

郭先生也透露,有法官明確告訴他們,這個案子他們做不了主,也是上面安排好了的,他們只是一個執行者,但是具體是誰,郭先生也不清楚。

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面對公權力的隨意破壞法律,迫害好人,文律師表示,中國的人權問題確實很糟糕。

文律師表示,中國人權一直是律師們所看重的,因為人權往往是跟民主、法制、自由聯繫在一起的,單獨是無法落實的,必須有一個大的環境,大家都不隨意破壞法律,尤其是權力機關。但是在目前看不到這一點,人權被侵犯也就變成正常了,但是儘管這樣,還是有很多人在堅持。這是需要更多的人去關注,需要全社會去推動。

(記者田凈採訪報導/責任編輯:楊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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