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下屬曝真實李東生:做事夠狠 滿口髒話常酒駕

【新唐人2016年01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李明綜合報導)日前,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受賄案一審判決塵埃落定。李東生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沒收其非法所得100万元人民幣。李東生的舊部在接受港媒採訪時爆料稱,李東生常常滿口髒話,酗酒罵人,擅長拉關係,「膽大、做事夠狠」。

1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原中共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中共央視新聞中心官方微博「央視新聞」報導稱,李東生當庭表示不上訴。

此前,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受賄罪對李東生提起公訴,指控其利用職務便利等,為他人提供幫助,2007——2013年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198萬餘元人民幣。

眾所周知,李東生是中共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心腹。當年毫無政法工作經歷的他就是在周永康的提攜下從央視轉入公安部,晉升為公安部排名第二的副部長。

香港東網日前報導,據李東生在央視工作時期的一些舊部爆料,李東生雖沒有甚麼業務能力,但拉關係的能力卻「非凡」。他當年入職央視後,就一門心思「往上爬」。

一名退休的央視司局級官員稱:「從到臺裏一開始他(李東生)就瞄着跑領導人的時政新聞」。該名官員還指,李善於張口承諾,而且具備普通新聞從業員沒有的「膽大、做事夠狠」的特點。他爆料說:「李東生張口髒字,他經常喝酒,無酒不歡,酒駕很經常。」

此前,海外中文媒體上曾引述知情者透露,李東生就是因為酒駕撞死人的案件在周永康的幫助下被「擺平」,他自此便成為周永康的馬前卒,並在周的庇廕下扶搖直上,最後官至公安部副部長。

此外,除了把央視美女「進貢」給一眾中共高官等廣為人知的醜聞外,還有陸媒曾爆料李東生2007年被人舉報其女兒到英國留學獲得非法資助,其弟則利用他的影響力獲得利益輸送。

2013年底,中紀委公佈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免職時,把他擔任「6.10」辦公室主任的隱祕身份也亮了出來,曾引起海外中文媒體的深入解讀。雖然北京當局沒有披露李東生受賄案的審理過程及相關信息,但外界普遍認為,李東生案並非經濟受賄那麼簡單,他的案件和周永康案應該有密切關係。

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已於2015年6月,在天津因受賄和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祕密等罪行,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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