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之爭 舊金山99歲老人不服法庭調停

【新唐人2016年04月27日訊】隨著舊金山房產價格飆升,各種房屋爭隨之而來。日前,舊金山在Hayes Valley的一幢民宅的一名99歲的老人被逼遷的案子,4月19日法官判決雖有利於老人,但諸多細節仍未與房主達成協議,27日將再次開庭。

99歲居民Iris Canada:「這太可怕了!想到將在街上居無定所,從來都沒有過。」這位名出生於1916年的老人叫愛瑞絲‧坎納達(Iris Canada),在670號Page街居住了60年。她是這棟房屋2002年易主Peter Owens後唯一留下的住戶,並用25萬美元買下了這個套間的終身居住權。

另一位擁有部分共用產權的屋主Geoff Pierce表示,「事實上,這一切始於2年前我們想將TIC轉成公寓,但她們不願意簽字。那時我們就聲明,這不會影響到她的終生居住權,彼得只是想讓她們簽字,可她們就是不簽。」

屋主以Iris Canada不居住在套間及承擔TIC的所需維護為由,兩年前向法庭提出撤銷終生居住權的請求。法官A. James Robertson II判決Iris Cana終生居住權有效,但需支付15萬美元的訴訟費,並向屋主道歉,但遭到當庭拒絕。

Iris Canada的侄女艾瑞斯‧梅麗昂斯(Iris Merriouns)說:「當時的協議指,Iris Canada必須是唯一的居住者,她是88歲的時候在協議上簽的字。所以現在我們不會簽任何字,因為我們不了解我們是否應該相信Peter Owens。因為他們這樣做,讓她上了法庭,下面他們還會做甚麼呢?」

作為擁有TIC部分產權的一方,必須經過她簽字同意,他們才能將共用產權住房改造成為公寓。

擁有部分共用產權的屋主Geoff Pierce說,「根據舊金山TIC法律,你只能獲得5年的ARM貸款,因此樓房裡的每一個人都想將房屋轉成公寓,可以讓我們往下走。」

坎納達的侄女艾瑞斯‧梅麗昂斯(Iris Merriouns)說:「沒有人照顧她不能在這裡獨居,她不能住在這裡如果她有責任維護的話,她為甚麼要對一個對她沒有任何好處的財產進行改建。」

27日,法官將再次開庭審理此案。

新唐人記者古馨雨、周智明舊金山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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