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中國無公正無法治

我們的春風裡小區坐落於天津市紅橋區丁字沽零號路,建築面積約6萬平米,居住業主七百餘戶,由天津永信房地產開發公司施工,於2000年施工完成。現投訴事實如下;一、小區規劃為6層磚混,7、8、9號樓被加建為七層,還擅改規劃在4、5號樓各多加建出一棟門,由房管部門並為此違法房屋核發了產權證。二、小區原規劃設計的共用配套設施。半地下車庫1000m平米卻沒有建造施工。三、約1000多平米。共用配套設施的農貿市場和其中之一的物業辦公用房,都被開發商當做個人的財產私下出售並改變了經營和其它的項目。四、原用於抵折小區維修基金的兩處底商和12.8萬元,當金諾物業撤離小區服務時,拒不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移交,約一年後夥同勾結開發商於2006年11月份私下出售(其中一處底商之一部分為小區保安室,(原其產權證書上,被明確註明為小區分攤面積)。五、原規劃小區公共配套設施約1600平米的幼兒園自小區建成後,此幼兒園被開發商自己佔為已有居住,而其它另一部分被開發商私下出租達多年收益全部歸為已有。後由開發商將此幼兒園又全部私下出售,並改變其它項目而私人經營。今寫舉報投訴所反映的問題,全屬實情,並有充足的證據。如有絲毫的虛構事實,甘願受法律嚴懲。以上所述如沒有官商勾結,暗箱操作,開發商的違法行為是不會得逞的。是誰為開發商的違法獲利行為一路大開方便之門。為此小區業委會分別以走訪及挂號信等各種的方式找到市、區兩級的黨委政府、人大政協,也曾給國家信訪局和中紀委,舉報投訴已有10多年之久達幾百餘次。至今也沒能得到過有關部門一次。一字。一紙(信訪條例)所規定的期限書面答覆,這更充分說明,地方政府某些部門和某些領導是在做賊心虛。

在今年的3月23日我和同小區住的業主去了中南海的新華門去遞交了舉報信未成,而被帶到了北京市府佑街公安派出所。在2014年的3月至5月份,王明方為組長的中央第五巡視組來到了天津。我給第五巡視組曾打了幾十次電話,其中分別打通了兩次。通過這兩次談話,我如實仔細的向巡視組人員反映了事情的全部經過,並且還向巡視組的402專用舉報信箱,用郵遞的方式投遞了實名舉報材料,可這一切的努力並未得到任何的結果。

我在2014年8月13日帶孩子去自駕游,當在南戴河下高速公路後過關卡時我被多個警察攔住,當查看我的身份證後,卻告之我是被控制的對象。後被詢問,在被問定確是為旅遊而來時,才將我放行。為什麼不查實官商勾結的犯法者?為什麼不懲處在這十餘年裡對此案不作為,瀆職,和包庇者,卻要控制一個據實舉報者?

試問,天津市紅橋區政府某些領導,你們是為人民服務的,還是禍國殃民的?你們是在依法治國,還是無法無天的亂世者?你們是走群眾路線,還是在走官商勾結肆意掠奪國民財產的路線?難道你們作惡多端,就不怕被清算遭報應?

春風裡業主委員會

電話:18222691188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