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黨報籲配合警察執法 民:先規範執法

【新唐人2016年06月16日訊】近期,中國警察暴力執法事件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16號,中共黨報刊文稱,面對警察不規範執法,公民應先配合執法,再依法維權,否則將導致行政權威的消解和社會秩序的混亂。對此,有網友表示,執法人員常常濫用職權,應當先規範執法,再要求民眾無條件配合。

《人民日報》16號刊發署名文章稱,深圳警察不規範執法事件引發公眾對警民關係的思考,但也混雜著對法律的曲解與誤讀,尤其不應該把「警察執法是否規範」與「民眾是否應當配合民警執法」兩個問題混為一談。

文章還稱,面對不規範執法行為時,除了法律規定可以拒絕的情形外,公民應先配合執法,再依法維權。如果任何人都隨意質疑行政行為,甚至抗拒行政執法,會導致行政權威的消解和社會秩序的混亂等。

對此,網民質問:「先配合他執法?不出問題還好,出了問題就是什麼監控壞了,或是臨時工幹的,民眾維權容易嗎?」也有網民表示:「警察應先重塑自己的形象再執法,否則將引向更危險的境地。」還有網民說:「先規範警察執法,確保警察依法執法,再要求老百姓無條件配合比較好。」

分析認為,目前中國的執法人員常常濫用職權,超越許可權來執法,如今黨報叫民眾配合這種非法執法,本身就是一種錯誤的輿論導向。

大陸網路作家劉逸明:「現在非法執法的現象在中國非常普遍,尤其是很多基層警察的道德水平和業務水平都非常的低,說他們是合法流氓毫不誇張,所以說現在一個是需要公安系統對警察的行為進行規範,還有一點就是說警察的隊伍本身是需要清理的。」

從5月初北京市民雷洋在接機途中被警察抓捕後死亡,到蘭州兩名大學生因拍攝警察執法被打的皮開肉綻;廣西律師吳良述在法院被法警撕爛褲子毆打;再到深圳警察對沒帶身份證的兩名女生進行恐嚇、辱罵,最近一段時間,中共警察暴力執法事件頻繁曝光。

前幾天又爆出陝西平利一名執法人員,用木棍蘸糞往女生身上塗抹,以及江蘇建湖交警打暈16歲學生等,這一椿椿的執法人員違法事件,引發公眾對警察濫權的強烈質疑。

中國維權律師蘭志學:「警權濫用,已經成為一種習慣了,歸根到底,就是這個制度不能夠保障人權,民主體系不能夠確立起來,法律就不能夠得到正確的執行,就是現在的公權不畏懼法律,也不信仰法律,把法律當成警權濫用或者是公權濫用的一個工具,這實質上是很悲哀的一件事情。」

分析認為,讓公民配合警察執法,首先要讓公民真正行使監督權、批評權、建議權,當公民有問責權利時,執法人員濫權現象才會有所收斂。

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眾所周知,在中國大陸很多政策並沒有落實到實處,再加上警察由於培訓不嚴,和上級部門監管不力等諸多原因,警察執法的過程當中,濫用職權或者超越自身的權限,對民眾進行那種強制性措施,這在中國大陸造成了民眾的恐慌,而且在事情發生過程當中,對民眾也構成了實質性的傷害。」

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表示,希望黨媒對警察執法的相關問題進行更多曝光,同時區分公民權利與法律之間的界限,避免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再三出現侵犯公民權利的類似情況。

網路「大V」五嶽散人發帖說:在一個沒有公民權利基礎教育的國家,政府機構不規範執法與人民群眾日益高漲的權利意識之間的衝突,才是最為根本的原因,政府要先明確我們是公民、具備何等權利,然後再扯什麼義務與責任,權責一體。

採訪 編輯/李韻 後製/李智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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