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中「 老虎」郭伯雄一審被判無期

【新唐人2016年07月25日訊】週一,中共軍事法院對前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郭伯雄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郭伯雄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郭伯雄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中共軍事法院認定郭伯雄犯有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上將軍銜。

2015年7月30日,中共紀委公布消息,習近平主導政治局會議通過決定,對郭伯雄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6年4月5日,郭伯雄被移送審查、起訴。

有消息說,郭伯雄在獄中三次自殺,三次翻供,導致三次推遲開審日期。還有消息指,郭伯雄假扮精神失常,企圖逃避審訊。

外界認為,郭伯雄和此前被宣判的徐才厚是江澤民在中共軍隊的代理人,在軍中架空胡錦濤,讓江澤民繼續對軍隊施加影響力。

除了受賄罪,郭伯雄的核心罪行仍被掩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佈的調查報告顯示,郭伯雄涉嫌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

2011年10月23日至11月4日,郭伯雄訪問中美洲時,追查國際調查員以周永康秘書的身份,對郭伯雄進行調查取證。證詞中,郭伯雄沒有否認中共軍方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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